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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变迁一直交织着国家法的冲击和习惯法的自发演进两条线索.文章以西南少数民族为代表,以习惯法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运行为主线,以国家制定法(包括各朝对民族地区的政策)的冲击为参照,以习惯法和国家法的历史互动为切入点,对少数民族法律生活的历史与现状做一个初步的探讨,旨在给人们提供一个动态地、具体地了解民族法律文化变迁的参考文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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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欧阳修“立制”与“任人”相为用的法律思想陈金全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其文学成就使他赢得了巨大的声誉,这种声誉使得后世往往对他的政治法律思想淹没不彰。其实欧阳修不乏对法的思考,他的法律思想亦富有自己的特色,同范仲淹、李觏、工安石等的法律思想一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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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一直受到国家权力与民间内生力量的共同制约和推动,国家与乡村之间总体上处于互动状态。自治是桂西北乡村治理发展的逻辑趋向。厘清这一历史逻辑,为我们理解当下村民自治的失落与重生奠定了基础。村民自治在实践中面临制度异化和治理失灵两大困境。基于"后乡土中国"和"半熟人社会"的乡情,回归村民自治本色,需要走一条从单纯依靠自治转向政府乡村互动共治的新路,从理顺乡政与村治关系、尊重村民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实现民间规范与国家法律规范的良性互动、完善民主协商机制等四个方面推动乡村治理法秩序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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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量的田野调查资料中可以清晰地看出1958年民族改革前西盟佤族族群内部的纠纷解决机制和部落间的世仇及其秩序安排.解读西盟佤族法文化,将极大地丰富法律起源资料,帮助我们反思现代法治进路的多元性和发展方向,同时也能让困倦浮躁的现代人重新审视社会异化所带来或伴生的种种弊病,重新审视现代文化及法文化的价值缺失,拓展人类对自身法律生活观察的视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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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先秦时代,从国家形成到秦始皇统一以前,债权债务关系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达,解决债权债务的案例增多,调整债流转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已成体系,为秦以后封建制社会运用法律调整债运行奠定了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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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的路具备三个标识:"文化寻根"、"文化比较"和"田野调查".自梁启超倡导"新史学"以来,经过一代代学人的探索,史学的"眼光向下"和社会学人类学的重心下移合流,从而对法史学乃至人文社会科学发展具有广泛而独特的推动作用."礼失求诸野",中国社会尚有浩如烟海的档案及各种法律文书沉睡在民间,需要我们去发现、去整理;民众心里还存活着法文化的传统和因子,需要我们深入民间,采风问俗.走人类学的路,可以切实帮助我们拓宽法史学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促进法史学不断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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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预备立宪是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集团在内外交困时期为继续维持统治而被迫提起的。预备立宪的目的是使"皇位永固",让"外患渐轻",致"内乱可弭"。通过改官制、开办地方咨议局和中央资政院,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集团拟定立宪日期,颁布意在继续维持封建专制统治的"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但并没有起到延缓其统治的作用,反而加速了封建专制王朝自身的灭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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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法律制度是中华法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许多原始智慧、原创文化、价值因素至今存活在各民族的法律生活中,甚至还发挥着调整社会秩序的作用.本文大量的调查分析证实了中国少数民族法律文化中包含的合理因素与现代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