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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治理与国有企业监控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本文认为,单纯依靠放权让利很难优化国有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应当通过控制权的合理配置硬化企业的约束机制,使之与相应的激励机制相匹配,达到权责利的统一。重新设计相机治理机制,就是要通过企业控制权的争夺改变现实利益格局,确保在非正常经营状态下,有一套合适的制度安排确保控制权的顺利让渡,实现对企业决策者的有效约束,保护相关者的合法利益。完整的相机治理机制包含三个要素:相机治理主体、信号及相机治理程序。国有企业“失控”实际上是相机治理机制的“失灵”。本文设计了国有企业的相机治理机制,并分别就相机治理主体的确认、相机治理的程序设计、职工作为相机治理主体时的程序设计、股东及债权人的相机治理程序设计、管理收购、破产程序的改进、相机治理各程序的协调、相机治理的信号系统的设计提出了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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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创新透视外部网络化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影响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组织协调在企业的技术创新过程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意义 ,离开组织协调 ,各种资源将无法得到有效配置。外部网络化则是企业实现外部协调的新的组织方式。从技术创新的角度看 ,外部网络化在实现组织协调中具有相应的经济学意义 ,即网络化企业之间的交易具有与传统交易成本分析不同的特征 ,这种建立在长期合作基础上的交易更加注重长期效益而降低了短期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这种特征进一步影响到企业治理结构的安排———基于共同利益而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逐渐使企业外部人进入到企业内部 ,从而使企业治理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共同治理的色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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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公司制度面临重大变革,这表现在:一是现代公司多国化趋势与跨国经营;二是企业兼并浪潮方兴未艾与资本化经营;三是现代公司组织结构网络化趋势。本文运用现代企业理论,从公司管理、治理结构、产权制度等方面剖析这种现代公司制度的发展趋势,从而可为我国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某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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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理论的发展对产业组织理论演进的影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业组织理论分析的基础是企业理论,企业异质性假定对企业同质性假定的替代和企业异质性假定的不断深化是产业组织理论获得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20世纪70年代以来,产业组织理论沿着两个基本方向发展:一是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在哈佛和芝加哥学派对企业异质性假定的基础上引入博弈论等新的分析工具,着重研究企业行为及其相互依存关系,形成了以泰勒尔为代表的新产业组织理论。二是修正新古典经济学的假设前提和分析方法,在对企业的异质性作出全新假定的基础上,构造新的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框架。企业能力理论把企业的异质性归结为企业知识和能力积累的差异,并把产业组织理解为企业专业化分工和企业专业化知识与能力成长的协调机制。企业理论的创新对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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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是入世第一年,入世后的中国企业将面临严峻挑战。打个比喻来说,入世前,我们的企业是一群羊,羊的远处有一群狼,但狼靠近不了羊。原因就是有一个牧羊人,这个牧羊人就是政府,而牧羊犬就是行政壁垒,高关税等。但入世之后,狼真的来了,羊就紧张了,因为牧羊犬没有了,政府已向世界承诺,要维护自由市场原则。因而我们面临的现实挑战是怎么把一群羊变成一群狼,使羊真正具备狼性。羊和狼的判别在其基本性,跨国公司和国内企业的差别正是在这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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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在具体探讨企业改革的途径时,人们一般把聚焦点集中于如何通过贯彻《条例》落实企业自主权上,把企业改革简单地理解为落实自主权,似乎并未突破过去“放权让利”式的改革思路。实践已证明,扩权确实能强化企业的利润动机和经营责任,但它不足以克服传统国有制的弊端。本文从澄清落实企业自主权中的几个误区入手,强调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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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的理论分析改革是根据"撞击反射"的原则推进,还是按照预先确定的改革目标模式设计系统配套的改革步骤,这在理论界一直存在分歧.我们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这就有必要在现实的基础上,根据对客观经济规律的正确认识,设计改革的总体蓝图,以便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改革过程中能循着正确的方向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尽量以最小的代价实现体制模式的转换. 当然,改革目标模式的内涵并非是凝固不变的,而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而逐步细化和优化的.一方面,由于目标模式是依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对未来理想状态下体制模式的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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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国家股的转让势在必行。反之,必将使国有资产沦为“死”资产,不利于公司产权独立化,限制资本的自由流动和产业结构的重组,阻碍股票市场的正常发育,并违背股份公司的国际惯例。随着观念的转变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转让国家股遇到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诸多障碍是可以逾越的。国家股的转让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股份转让,即对于经过股份制改造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国家股与法人股、个人股一样以平等的资格进入同一股票市场;二是控股权转让,即对于那些大型国有企业或国家不宜放弃所有权的企业来说,把国家股的收益权与控股权分开,由国有资产局代表企业资产的终极所有者国家拥有国家股的收益权,控股权则由国有资产局委托给具有法人资格的控股公司操作,并通过“准股票市场”建立起相应的约束与激励机制,这样就能既保证国家仍是公司的股东,又可使国家股在股票市场上流通转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