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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乔石 《周末文汇学术导刊》2006,(1)
社会整体效益作为经济法所追求的价值已经成为经济法学界普遍承认的观点,但是,相对于民商法个人利益至上的观念来说,经济法所讲的社会整体效益显得过于模糊。学者们都强调社会整体效益应该涉及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方面的效益,但究竟应该如何涵盖,如何使社会整体效益兼顾各方效益,目前尚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本文从社会整体效益的涵义和所涉及的各个构成要素着手,通过均衡论的方法,以期求得社会整体效益的边际均衡状态,使社会整体效益的理念进一步明确化。 相似文献
42.
出于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相协调的目的,立法者对个人信息设置了与著作权法的合理使用规则类似的无需个人同意的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赋予了个人信息处理者在特定情形下无需取得个人同意而实施个人信息处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使用规则对自主决定权的限制不能类推得出知情权同样被限制的结论。不同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对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相区分的双层合理使用规则,我国并没有对特殊情形下的合理使用规则进行单独设置,因此产生了合理使用规则与单独同意规则在具体适用时的排斥竞合。在解释论视角下,通过体系解释可以得出原则上单独同意优先于合理使用规则适用的结论。同时,限制个人知情权的例外条款可以作为个人信息合理使用规则的制度填补,在敏感信息等特殊场景下妥适地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相似文献
43.
“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私法精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不禁止皆自由"的精准含义是只要行为人不实施侵犯他人合法的私人领域这一为法所禁止的不正义行为,他就享有充分的自由。"法不禁止皆自由"力图宣示,扣除禁令后剩余的所有空间均为自由的领地,由此凸显了自由为"扣减权"的无所不包的特性,从而营造了最大的自治空间。从微观层面看,它主要适用于仅涉及行为人的涉己行为、无涉第三人的合意行为等场合。在立法中禁令不足、行为虽不违反禁令但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以及法定主义模式的作用领域,该命题的适用受到限制。从宏观层面看,它具有空泛性,仅依凭其自身,并不足以有效捍卫私人的意思自治。只有使禁令保持一般性、目的独立性、程序性或形式性、底线性等品质,这一命题才能真切地构建起最大的自治空间。 相似文献
44.
钱俊羽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98-102
对庭前诉讼程序转督促程序的制度进行分析,对其程序转换的合理性提出质疑,认为目前的制度转换不具备正当性基础,会使后续程序中很多问题无法解决,提出引入法官释明制度对其进行修正;肯定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并就后续制度细节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45.
46.
中国转基因食品行业乱象纷纷,其中尤以标识缺失、虚假标识、标识混乱现象最为普遍,引发了广大消费者的强烈不满.中国相关法律尽管不乏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的明确要求,以及冀望借此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良好意愿,但是不切实际的立法意旨与略显陈旧的管理方法使得转基因食品标识处于事实上有法不依、违法不纠的状态.只有在比较法视野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科学立法对整个转基因食品管理体制进行根本改革,才能扭转这一局面,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 相似文献
47.
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与知识产权教学科研机构是进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加强知识产权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和组织形式。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建立和健全,我国知识产权学历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其教学科研机构也逐步建立。我国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和知识产权教学科研机构在培养知识产权高级专门人才、促进学术繁荣和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我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的需要相比,其仍然存在一定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8.
张钦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7):34-46
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在《民法典》、其他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中出现混用,运用缺乏规律,亟待界分.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的含义均存在"秩序"和"道德"元素.公共利益中的秩序由外力干预形成,旨在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公序良俗中的秩序由市民自发形成,是一种建立在主体平等基础上的道德观.公共利益的概念和源起证明了它与私法格格不入,需要借由行政机关和公益组织维护.公序良俗是意思自治的奴婢,在私法疆域发挥效用.即使赋予公共利益的受益者以丰富权利,公共利益也因缺乏天然的维权主体、难以启动维权程序、利益实现机制软弱耗时,在民法框架下无法得到妥善维护.应在划分利益主体、客体和内容,厘清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含义的基础上,将自发形成、自行演变、自力实施条款中的公共利益替换为公序良俗,取代以消极限制为手段的私法权利,并在其他公共利益条款中采取转致适用的表述方法. 相似文献
49.
刑民交叉、刑行交叉的案件日益增多,违法相对论表现出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的双重困境:严格的违法一元论、缓和的违法一元论、违法相对论与违法多元论等理论之间概念混淆,界限不清;涉及违法性判断的同类案件适用标准不一、裁判结果各异.基于对不同违法性判断方法的规范性分析以及典型案件裁判结果的比较,可以发现,违法相对论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具优势,符合法秩序统一性的要求.应当坚持违法相对论,走一条自我否定、不断优化、适时更新的发展路径,以有效解决违法性判断的难题,化解实践中同案异判的矛盾. 相似文献
50.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101-108
现有的检察公益诉讼理论与实践,将诉前程序混同于一般民行检察监督程序,将诉前程序的内容简单地理解成督促建议其他机关组织履职。然而从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整体来看,公诉化的构造决定了检察机关负责把握起诉要件,法院负责审理诉讼要件,诉前程序正是检察机关履行其诉讼职能的审查起诉程序。诉前程序回归到审查起诉的本位,既是为了理顺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关系,也有助于检察机关从积极履职与恪守谦抑的矛盾中解脱,在发挥诉讼职能的理论框架下强化检察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