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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奇岚 《社会观察(上海)》2008,(11):36-37
当法律提供有效的威慑,当质量监察部门提供及时的回应,当民间组织努力普及知识并且不知疲倦地担当啄木鸟,当媒体始终密切关注并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法律支持和实质上的技术支持,食品安全才能得到真正的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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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司治理与公司丑闻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丑闻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我们检验了被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上交所公开实施处罚的上市公司,发现一些公司治理特征与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相关。这些特征包括公司控制人的类型,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董事长持股比例,以及领取报酬的监事比例。没有证据表明其他一些治理特征与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有关,包括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的数量,机构投资者持股,以及监事会的规模等。我们还发现,一个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与当地的信用和法制发展水平相关。一个地区的信用水平越高,当地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越小。另外,一个地区检察院立案的经济案件数越高,当地公司越有可能发生公司丑闻。而一省法院受理的经济诉讼案件的数量和当地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之间有非线性的关系。随着一省法院受理的经济诉讼数量的增加,当地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升高;但是当法院受理的经济诉讼案件数量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当地公司发生丑闻的可能性下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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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汝涛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2(2):68-71
王百谷并非嘉靖年间大名士,而是万历时名声不佳的山人,他的丑闻被改换名姓写入<金瓶梅词话>之中,故他并非<金瓶梅>的作者,也不存在将此书全稿交与曹子念收藏这件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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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68-76
食品行业品牌丑闻愈演愈烈,其根源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为此丑闻后绝大多数企业积极开展各类社会责任活动以期修复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本研究立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运用内容分析法对近五年典型的57个食品行业品牌丑闻案例研究后发现:1.企业在丑闻后采用最多的CSR内容由高到低分别是社区公益责任、消费者责任、环境责任、员工责任及供应商责任。2.履行社会责任除了单独针对一类利益相关者外,企业还会同时针对两类或者三类利益相关者开展不同形式的CSR活动。3.在性能型和价值观型两类食品行业品牌丑闻中,企业最多采用的CSR行为内容并没有显著性差异。本研究希望能为丑闻后CSR活动的有效性提供理论指导,亦能为治理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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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不到一年的日本第90任首相安倍晋三突然宣布辞职,他一直所追求的建立“一个有自信的国家”的奋斗目标也宣告失败。安倍内阁的政治丑闻频出和安倍本人的执政能力不成熟是安倍“美丽的国家”的梦想破灭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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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及其启示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刘峰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4(5):22-27
文章介绍了美国<萨班尼斯-奥克斯雷法案>(即<公众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制订的具体过程,并讨论了该法案的内容、结构及影响.在此基础上,作者认为,这一法案的出台,更多地是美国特定政治制度的产物;正确认识、把握该法案,有助于理性地看待发生在我国资本市场的相关事件以及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