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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122.
于维琴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3-14
现阶段,农民工虽然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他们的劳动就业权、社会保障权、民主政治权利、生活发展权和子女受教育权等基本权利仍然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而政府在这些方面又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政策扶持,使生活在城市的农民工处于非常尴尬和悲哀的境遇。 相似文献
123.
《齐鲁学刊》2021,(1)
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所实施之重大违法行为施以非刑罚处分,以保持社会治安,同时矫治改善行为人,是设置收容教养制度的必要性基础。决定处以收容教养的前提是,无责任能力人实施了违法层面的犯罪行为。在此基础上,是否处以收容教养,应当依据行为人所实施之不法行为所显示出的人身危险性。因此,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在必要的时候",应当解释为行为人具有将来之危险性时(一般形式要件)。由于收容教养为公法上对特定行为人所实施的重大基本权干预,因此"在必要的时候"决定处以收容教养也意指符合比例原则(一般实质要件)。运用体系解释,横向比较其他公法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鉴于其干预人身自由的程度与非紧迫性,还应当设置法官保留(特殊形式要件)。以上三个方面的要素,构成收容教养干预人身自由正当性的依据。 相似文献
124.
江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7(3)
"自由的人"是巴赫金诗学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具有独立性和自我意识的"主体之人"、"思想的人"以及"人身上的人",狂欢精神是其内在精神,但"自由的人"的"自由"又必然是相对的。巴赫金的自由思想是深深植根于俄国文化传统和知识分子精神之中的,"一切都是对话,自由才是目的","自由"是对话的根本目的,"自由的人"超越了社会学诗学的范围,成为巴赫金诗学体系的原点和归宿,引领巴赫金及其诗学研究走向生活、艺术与人类理想交融互渗的自由之境。 相似文献
125.
126.
婚姻是神圣而又纯洁的,在人身权益、财产等方面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近年来,一些人为了达到某些目的,一方单独或双方联合通过诉讼欺诈行为,以假离婚规避法律、逃避执行的现象开始出现,而且呈上升趋势,已成为当前困扰法 相似文献
127.
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现行法律中首次对“精神损害赔偿”做出明确规定。但在诉讼实践中,不会主张精神损害索赔权利或滥用诉权的现象屡见不鲜,人们对精神损害赔偿还存有诸多认识误区。 相似文献
128.
开放式侵权立法模式下,民事权益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法益。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理解不能再完全陷入人格与财产二分的理论漩涡,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的"人身权益"应理解为人身权利以及与人身相关的法益,与人身相关的法益既可以是人格利益也可以是财产利益。人格特征之财产利益受侵害者适用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 相似文献
129.
人身关系对民法调整对象的定位和价值--兼论未来中国民法典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以人为本的理念来审视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和变化的历程,展示了人身关系进入各国民法典的不同表现形态,揭示了学者们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重要性的理解不同;作者着重研究人身关系前置定位更能体现人本价值,反映在理论上,应当坚持"人法"摆在"物法"之前,"以人带物",协调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和谐,从而实现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 相似文献
130.
刑事责任与人权保障——以中外刑事责任理论的比较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世杰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7):8-13
在刑法意义上,刑事责任理论应成为犯罪人人权保障的担纲者。在我国现行刑事责任理论体系中,人身危险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与社会危害性相结合共同构筑了我国刑事责任的全部内涵。相应地,传统的罪刑相适应原则亦被改造而成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这不但有悖刑法的基本原则,而且也不符合罪与刑的逻辑连接,不能充分体现现代法治国家的精神伦理和人权保障。对此,改造的关键在于将责任评价和刑罚量定作为两个独立的阶段予以分离,把人身危险性因素从传统责任体系内予以析出,而仅在量定刑罚时将其作为预防因素,结合有利于犯罪人回归社会之需要来缓和或消解责任所决定的刑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