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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立瑜 《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7-10
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社会资本指标体系的建立是相关研究的基础。本文在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的社会资本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界定了理事长社会资本的概念,采用社会资本经典三维度划分方法,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边界,对理事长的社会网络进行分析,选取了合作社理事长社会资本各维度的衡量指标,构建了理事长社会资本指标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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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发展新道路——对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家庭农场的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以食为天。从2011年的水利建设到2012年的农业科技,鉴于此前中央一号文件九年聚焦"三农",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发布前便吸引着各方的视线。直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将"三农"推到了浪尖。这是新世纪以来指导"三农"工作的第10个中央一号文件。《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家表示,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组织化程度,将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无论是成立农业合作社还是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都是中国各地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探索。专家认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意味着中国通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现代农业的号角已经吹响,"相信中国农民将成为现代农业的最终受益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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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人居环境》2013,(3):23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抓紧研究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农田基本建设,鼓励农民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准入和监管制度.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深化国有农垦管理体制改革,扩大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 相似文献
农民合作社是“农超对接”的中间组织,研究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对于推动农产品供给体系优化、支持国家开展“农超对接”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采用江西省242个农民合作社的抽样调研数据,基于“农超对接”的“SSCP范式”理论分析框架,首先利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8个影响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主要因素,然后采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对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参与意愿和程度及其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产品属性、超市市场支配能力、冷链物流支出、政府相关支持政策、当地经济水平、合作社能力对农民合作社“农超对接”参与意愿以及参与程度均具有显著影响;理事长企业家精神仅对合作社“农超对接”参与意愿具有显著影响.文章最后提出,政府应对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平衡超市与合作社的利益关系,强化涉农贷款,突出理事长在合作社经营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农超对接”. 相似文献
105.
《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5):604-612
"农超对接"作为我国新兴的农产品流通模式,受到广大学者关注。农民合作社作为"农超对接"的主体之一也备受理论界关注,形成了不少研究成果。从"农超对接"的内涵,"农超对接"模式,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绩效、问题、影响因素和推进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措施六个方面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与梳理。最后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研究存在的问题,指出今后的研究重点和方向,以期为农民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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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图展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54-65
从农民合作社的外部经济环境和自身条件角度分析其与关联组织纵向协作的影响因素,并基于381份合作社的大样本调查数据和计量经济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大多数合作社与上下游关联组织存在非正式、松散的合作伙伴关系,但是订立正式的书面契约、开展紧密型纵向协作的比例仍然偏低。整体而言,关联环节的交易费用、农产品产业链结构、合作社负责人能力及合作社的其他个体特征是合作社与关联组织开展纵向协作的重要影响因素,但具体到解释变量则因上下游关联环节、纵向协作形式的不同而存在统计显著性上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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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社扶贫参与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想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50-58
合作社扶贫参与行为分为参与决策与参与程度两步进行。在产业扶贫参与行为中,拥有政治资本、盈利能力强、获取扶贫信息、有政府扶贫项目有助于合作社扶贫参与决策和提高参与程度;带头人文化程度高、成立年限长、获得贷款对合作社扶贫参与决策有积极作用;带动社员种植规模对合作社扶贫参与程度呈负向影响。在就业扶贫参与行为中,带头人文化程度高、拥有政治资本、成立年限长、盈利能力强、获取扶贫信息和贷款、有政府扶贫项目促进合作社参与扶贫决策,劳动力充足呈负向影响;拥有政治资本、带动社员种植规模大、盈利能力强、获取扶贫信息、有政府扶贫项目,合作社扶贫参与程度越高。 相似文献
109.
“民主控制”是国际合作社联盟列出的合作社七原则之一。随着我国合作社不断发展,核心成员控制合作社话语权的治理模式突破了这一原则。依据调研,成员享有的民主权利事项分为入社自愿和退社自由、选举理事长、制定章程以及对生产经营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四个层面,通过探寻不同层面上普通成员享有的和让渡的民主权利范围,发现在合作社内部,成员享有的和让渡的民主权利范围呈现差异性,概念化为“梯次民主”,梯次攀升,民主程度增加,成员享有的民主权利从“进出权”到“选举权”,再到“决策权”,权利范围逐步扩大,让渡的民主权利范围随之缩小。目前,我国多数合作社仍处于低层次“民主梯次”,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民主成本过高影响效率,资本主导合作社发展给予了出资人充分话语权,成员不“自为”与风险不共担。 相似文献
110.
通过一套包含381家生产类农民合作社的大样本调查数据和二值选择模型,实证分析了合作社所在农产品产业链环节的市场结构对其获取议价权的影响。研究表明:当前的农民合作社普遍还不具备获取议价权的市场条件和规模实力,行业壁垒也难以形成;但是那些成立之初选择经营需求弹性不大的农产品、同业竞争性合作社少、所在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高、实施品牌战略的合作社获取议价权的概率明显更高;指出了农民合作社争取更高产业链利益的可能性及其未来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