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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42.
一
施莱尔马赫曾把诠释学定义为"理解的艺术",他认为理解不是一个机械的过程,而是如同艺术家创作一部艺术作品那样,是一个创造的过程;相对于文本是作者将其意图和思想加以外化的创造过程而言,理解可以说是对栽于作者意图更高的再创造.在这一理论基础上,他区分了两种解释,一种是"语法的解释",一种是"心理的解释"①.由此,使诠释学从当时的教条与独断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正如伽达默尔所言,"心理的诠释"是施莱尔马赫对西方诠释学发展所作的原创性的贡献②. 相似文献
43.
宋代赈灾所用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其中中央资金占主导地位.宋代用于灾害救助的资金主要有常平钱米、三司与户部资金、内藏库、朝廷封桩钱物、上供米和军粮以及地方的省仓等,它们是宋代灾害救助的主要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44.
唐末五代以来,广西少战乱,社会较为安定。入宋以后,统治者又废罢苛政,采取积极措施发展生产。农业、手工业、坑冶业、商业都比前代有了较大发展。由于自然环境、世风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农业进步有限,而手工业、商业相对繁荣。这一经济发展特点为广西在宋代展开对外贸易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45.
宋代民事诉讼中,受到息讼思想的影响,审判官们往往把息讼作为司法审判的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调处成为息讼的主要手段,可为今日构建中国法治之路所借鉴。 相似文献
46.
唐代与杜甫处于并尊地位的李白,在宋代受到较多的贬抑与冷落。但有宋一代并非自始至终只有一种声音,宋人对李白及其诗歌的评价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情况。李白在宋代的地位有一个升降起伏的变化过程,这一变化过程反映了不同阶段的宋代诗坛对唐诗的接受角度和接受程度,与宋诗创作的发展和宋代诗学的演进轨迹呈现出相一致的走向。 相似文献
47.
48.
宋代科场论述文,留存作品极少。然而,嘉祐二年(1057)省试史论《刑赏忠厚之至论》,曾巩、苏轼、苏辙三人之作得以留存,典型地表现了宋代考场论述文之风貌。考场论述文,"限五百字以上"。曾巩文章603字,长短适宜,有理有据,明白畅达,文从字顺;苏轼文章548字,层层推进,议论纵横,豪骋雄俊,结合新颖恰当的事例,非常具有说服力;苏辙文章553字,论点和论据相对混乱。其他科场论述文保留下来的有王禹偁二篇、田锡二篇。王禹偁《三杰佐汉孰优论》大致依据史实敷衍,与中心论点疏离,而三年后之《四科取士何先论》则是一篇完整严谨的议论文。田锡所考乃时事论题,文章后半段重点在颂圣,与一般论述文格式不同。宋人科场论述文具有短小精练和史论性质两大特征,对宋文创作影响深远。此外,欧阳修利用嘉祐二年权知贡举的权力,痛击"太学体",录取曾巩等,他们一起领导着宋代文坛新的创作风气。此后,通达流畅、明白如话成为文坛新的风尚。 相似文献
49.
胡建次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2(1):57-61
宋代诗学批评对陶渊明极为称扬 ,最早多方面地对其予以了论评。主要表现在 :一、针对陶渊明为人襟怀情性、是否悟道、因何归隐展开了辨析 ;二、对陶渊明作诗态度、诗作用语及诗歌审美特征、风格等论题进行了论评。它较为完整地建构出了后世诗学批评陶渊明论的视野 ,导引了后世诗学批评陶渊明之论 相似文献
50.
宋代法官受理诉讼必须遵循统属原则、亲嫌回避原则、长官躬亲原则。宋代又制定了法官受理诉讼的政策,包括诉事干己、证佐明白、诉状规范,法官才能受理,婚田民讼事干农务,法官必须在“务限”内受理。违反上述规定的法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封建社会法律条文往往与司法实践相脱离,宋代大量存在的法官违法受诉现象,终使其严密而完善的受理诉讼制度成为具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