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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以2003-2010年我国除港澳台地区外的31个省区市“招拍挂”与协议方式出让土地面积比例及价格数据,概述各省区市土地出让情况变化.选取2003年与2010年“招拍挂”出让土地面积比例、2003-2010年协议与“招拍挂”出让平均地价等4项指标,采用层次聚类与定性分析结合方法,将全国31省区市土地出让情况划分为4类集群地域.从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贡献程度、土地出让价格、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宏观战略等方面,分析各集群地域土地出让方式存在差异的原因.源于土地出让的不可持续性及出让方式转变可能会产生负效应,提出了各集群地域治理土地出让及推动土地财政转型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2.
113.
114.
115.
城市土地利用的问题1.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失衡。总量、结构和开发强度是城市土地利用三个重要的指标,在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结构变化特征的研究中发现,中心城区在人均建设用地面积较小的背景下,表现为居住、商业用地比重过高,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道路广场用地比重偏低。在近郊区和远郊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与农用地比重失衡,其中工业用地面积比重偏大是主要原因,这是工业郊区化和工业用地的粗放式使用造成的。另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比重偏低也是普遍现象,表现为市域范围内的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失衡。 相似文献
116.
近日,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苏建规[2007]150号)。通知指出,因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因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导致已出让地块的大小及相关建设条件发生变化的,其容积率调整须严格按程序操作并向社会公示, 相似文献
117.
孟锴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3):1-7
城市土地利用状况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反映。城市化的不同阶段,城市土地空间呈现不同的用地特征。回顾建国以来不同时期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经历的一系列复杂深刻的变迁,探讨变迁的原因,以期形成对于我国城市土地利用问题和发展趋势的深刻认识。 相似文献
11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其“民事或行政”属性的不同理解,在其纠纷的救济适用上产生了私法或公法模式的冲突问题,而消解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其合同属性作出恰当解析。结合“双阶理论”的分析及本土化的适用,出让合同具有双阶段的混合属性,即以合同的签订为界分,第一阶段为归于公法属性的土地出让行政许可阶段,第二阶段为本质属私法属性的出让合同签订履行阶段。基于此,经过可行性分析与案例检验,“行政救济+民事救济”的阶段性混合救济模式即得到初步构建,避免了单种救济模式在权益保护上的失衡。此外,对于“第二阶段完全纳入民事救济”,还应有“识别其公法要素”的修正,即将“对合同履行监管的行政制裁”剥离,纳入行政救济的范畴。 相似文献
119.
3月10日,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一宗工业用地以2597万元的金额顺利出让,成为全市第一宗成功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3月5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河县殷巷镇前芦洼村的一宗工业用地以7025万元的价格挂牌成交,标志着济南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迈出第一步;2月23日,湖南省浏阳市自然资源局永安自然资源所将全省第一张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权证下发到永安家具制造产业聚集区…… 相似文献
120.
长期以来,由于新增用地扩张成本较低,存量用地再开发成本过高,导致我国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面临着诸多障碍。在新型城镇化的理念与实践下,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开始由城市增量空间扩张向城市存量空间重构转向。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突破口,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空间治理能力提升等多个方面密切相关。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呈现出由被动更新到主动升级、目标诉求多元化、多元利益主体参与合作、地方实践领先于中央政策等特点。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政策的实践模式虽然有所不同,但均强调政府引领、分类处置、多方合作、利益共享的理念。科学编制再开发规划和计划、多元合作与收益共享、设立工业用地再开发管理机构、创新经济激励模式与政策、建立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退出机制等五个方面,将是未来存量工业用地再利用的创新方向所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