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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考选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准现代化的人事考试制度,考选人才方面既吸收了古代考试的公平精神又采纳了西方文官考试的先进理念,具备了近代化的特征。从人才的选拔看具备了公平性,但体制的缺陷使其任用的成效不尽人意,阻碍了它近代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2.
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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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郑洋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6):32-39
网络诽谤犯罪属于《刑法》规定的亲告罪类型,此类案件中被害人的证据收集能力受到较大制约,导致其面临“自诉困境”。对此问题,不论是亲告罪的选择性公诉化,还是公权力适当介入证据收集过程的处理路径均存在不足。《刑法修正案(九)》针对网络侮辱、诽谤犯罪的证据收集问题作出新规定,但是无法扩张适用于所有亲告罪类型。亲告罪的自诉困境凸显出我国对亲告罪确立的单纯自诉制追诉模式存在显著缺陷:不利于对被害人的平等保护,以及混淆告诉权和举证责任。重构亲告罪追诉模式的前提是对刑事法中的“告诉”进行重新解释,使其本质回归为诉讼条件,与证明责任“解绑”。在模式选择上,应确立混合告诉制的追诉模式,被害人提起告诉后,可以自主选择适用自诉程序还是公诉程序。 相似文献
166.
陈瑜明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67-71,102
生态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和自然有天然的联系。贬低女性和贬低自然之间存在重要联系。劳伦斯的《菊香》是一部具有超前的生态女性主义意识的作品。在小说中,劳伦斯揭示了自然与女性被边缘化的他者身份,批判了工业文明对大自然的破坏,对人性的异化。同时,揭露了代表文明势力的男权制对女性的压迫和漠视,表达了他对女性自我意识崛起的美好期待。 相似文献
167.
168.
分税制改革以后,中国随之进行了公共预算体制改革,由此形成了一种新的国家治理体制——项目制。地方政府的项目支出主要有三种类型: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上级非补助性项目支出和本级项目支出。三类项目支出在地方得以汇聚和重组,在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基层政府的财政结构。项目制本质上不是对科层制的一种摆脱或超越,而是国家主动对政府科层体系的一次完善和补充,是近代国家政权建设在新时期的延续与拓展。项目制的直接目的是“硬化”预算约束,深层目的是增强政府的回应能力,二者在实践中呈现一定张力,政府治理的理性化和技术化并不必然增强其对公共需求的回应能力,甚至可能形成反向效应。 相似文献
169.
作为新双轨制的增量部分,项目制旨在通过国家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等项目手段,突破以单位制为代表的原有科层体制的束缚,遏制市场体制所造成的分化效应,加大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的有效投入。以项目制为核心确立的新的国家治理体制,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级治理机制,并对基层社会产生了诸多意外后果。项目制所引起的基层集体债务、部门利益化以及体制的系统风险,对于可持续的社会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70.
审判质效的提高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现实考量。需要全面考虑对法院、法官的要求和对配套条件的要求。法院行政领导在前期对审判质效的把关、合议庭作为审判组织作用的合理发挥以及"陪审法官制"的构建,已成为提高审判质效对法院的重要要求。对于法官而言,审判质效来源于具体的操作流程,除了审判礼仪和司法行为的规范之外,还需要强化职责意识和程序指引,同时辅之以责权利相统一的保障制度。从配套制度和条件的建构上,提高审判质效还需要统筹推进法官员额和政法编制合理配置,加强院校合作与书记员培养,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