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36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5篇 |
民族学 | 3篇 |
人才学 | 3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56篇 |
理论方法论 | 5篇 |
综合类 | 123篇 |
社会学 | 10篇 |
统计学 | 3篇 |
出版年
2023年 | 4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2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13篇 |
2013年 | 16篇 |
2012年 | 11篇 |
2011年 | 26篇 |
2010年 | 26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23篇 |
2007年 | 17篇 |
2006年 | 17篇 |
2005年 | 4篇 |
2004年 | 9篇 |
2003年 | 6篇 |
2002年 | 5篇 |
2001年 | 5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3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31.
232.
233.
张晓生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3(2):46-46,51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至关重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针对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努力构建惩治预防腐败工作体系。 相似文献
234.
朱元璋以布衣荣登天子宝座 ,复杂坎坷的经历 ,使他形成崇实贱虚的务实思想 ,并在该思想指导下推行了一系列务实政策。明初的实践证明 :朱元璋的务实思想和政策是符合社会实际、顺应历史发展的 ,它缓和了社会矛盾 ,稳定了社会秩序 ,促进了封建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为朱明王朝的长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235.
近5年,是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发展最快、成效最好的5年。5年来,在市纪委和机关工委的领导下,以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惩防并举,整体推进,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人民群众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每年有新的提升, 相似文献
236.
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8):3-7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高度重视高等学校惩防腐败智力支持系统的构建。要适应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新形势新任务的迫切需要,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廉政教育、科研基地建设;优先建设高水平的反腐倡廉信息库是办高水平高等学校廉政教育、科研基地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当前高等学校廉政教育、科研基地建设高水平反腐倡廉信息库应当注意两个问题:要明确信息库建设的十二项主要内容以及推进信息库建设的“十个应当”。 相似文献
237.
段庸生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
宋人传奇中的劝惩不是简单的说教议论,而是对唐传奇过度追求感观娱乐享受的反正。它于劝惩之中对历史教训的重视及对题材价值意义的追求,充分表明宋人对小说社会功能的格外重视,由此带来传奇从主体到服务对象及审美情趣等一系列积极变化,这些变化规定着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主流方向。 相似文献
238.
熊海英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0):1-13
基于《肃雝集》及相关选本和评论所构成的文本空间,从书籍史、阅读史的视角观察,发现从晚宋到元末,由于系列相关因素的变化,女性从事创作逐渐为社会观念接纳,通过拥有诗集,郑允端获得“诗人”身份。《肃雝集》在明代中期付梓,并持续被选入女性诗文总集刊行,郑允端在其时开始建构的女性诗史中获得地位。关于郑诗的既有评价存在偏差,缘于性别因素遮蔽了这样的事实:《肃雝集》的风貌与一般元诗潮流相吻合;独立于主流写作传统的女性写作传统及其批评体系至少在当时尚未建构形成;《肃雝集》编纂刊行、传播批评的过程,反映了宋元以来近世诗歌世俗化、通俗化趋向;折射出明清时期主流文学观念、启蒙思潮和大众文化共存的多元文化格局;凸显了印刷出版因素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239.
陈惜珍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4):62-70
“截贿”行为如何定性处理,在中外刑法理论与实践中均颇具争议。究其原因,还在于对委托人将行贿款物交付受托人这一行为的性质认识不清。行贿人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受托人的财物,受托人只是暂时持有,该财物所有权并未发生终局性的转移。受托人在这一过程中的“截贿”行为,可能构成财产性犯罪。“截贿”行为的性质呈现多样性,根据财物的性质以及非法占有目的产生的不同时间节点,行为人既可能构成诈骗罪、侵占罪,也可能构成行贿罪或受贿罪的共犯,实务中需在贯彻正确的审判理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类型化处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