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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292.
293.
王鹏鹏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7(2):188-199
网约车是互联网技术在出行领域的具体应用,投保人改变投保车辆的用途导致投保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人是否应该承担保险责任在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上均存在不同的观点.投保人擅自改变投保车辆的用途,不仅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而且也破坏了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危险程度显著增加通知义务属于约定义务,投保人应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通知保险人.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合同约定属于免除责任条款,保险人应该对此履行明确说明义务,否则将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法在应对网约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应该引入比例原则进行调整.比例原则在网约车保险责任中适用的具体表现是比例赔付,不仅有效缓解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未通知不利后果的僵化,而且也是进一步对保险合同的对价平衡进行矫正,以保证保险合同各方的利益均衡. 相似文献
294.
戴杕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5(6):167-177
规范性文件依据的普遍不明确给司法审查中的"上位法依据"判断带来了困难,法院往往采取极为宽松的审查标准,认可行政机关可依据上位法中的宽泛授权,乃至在上位法空白的情况下根据行政管理的现实需要制定规范性文件.面对这种情况,坚持授权明确性的进路和运用上位法原则性规定进行审查的进路均存在局限;区分权利限制程度进路更加符合现代行政的发展特点,且与我国行政立法体制和《行政诉讼法》立法目的相契合.在具体判断方法上,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运用比例原则进行审查,将无助于实现行政目的和过度侵害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认定为不具有上位法依据的做法,这为我国后续的"上位法依据"审查提供了启示.而在比例原则的运用下,"上位法依据"亦可获得更加具体的内涵. 相似文献
295.
张梦露 《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103-107
如何以更优的比例去投资于各种资产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问题。选用考虑承保风险的投资比例模型,实证估算结果显示,我国保险资金在银行存款、国债投资、金融债投资、企业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股票的最优投资比例分别为9.23%,11.06%,12.22%,14.02%,29.34%,24.13%。比较分析来看,近年来总体上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逐步优化,投资比例不断趋向合理。然而与最优投资比例比较而言,提高的空间主要在于降低银行存款的比例,同时逐步提高证劵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 相似文献
296.
夏雨 《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55-59
"断水、断电"是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有效手段,能在当前水污染防治中发挥重要作用。对目前已有规范进行分析后发现,它对若干基本权利构成限制,与最小侵害原则不符。然最小侵害仅为比例原则组成部分,乃警察法时代控权理念的产物。时代背景变迁后,它已不再单独具有评判管制措施合法性的功能。"断水、断电"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至少在我国当前的水污染治理领域中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297.
房产税改革的初衷是抑制炒房,而非与民争利.地方政府房产税政策是否行之有效的标准应从征税收入与居民福利两方进行面考量.抽象出两者量化水平建立政府目标函数,同时量化炒房者的囤房收益建立其目标函数,通过主从微分博弈模型分析政府的最优动态房产税政策与炒房者的最优动态囤房比例,阐述了地方政府的行动准则,并获得主要结论:(1)地方政府的动态最优房产税税率调节应尽可能做到与炒房者行动同步;(2)税率调节应遵循:间歇不宜过长、幅度不宜过大、趋势不宜改变;(3)即使囤房行为消失,普征房产税也不会被废止,而是维持一个恰好抑制囤房动机的动态临界税率为宜;(4)为了避免房产税被转嫁,房产税应以高税率开征. 相似文献
298.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12月6日表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十年来,我国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一致性水平大幅提升。十年来,我国认真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兑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多双边承诺, 相似文献
299.
所谓河北困局,指改革开放以来,我省与东部沿海其他省份逐步拉开差距,人均GDP居于东部地区末位,甚至低于某些中西部省份,省内核心市县 相似文献
300.
戴孟勇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4)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按份共有关系相始终,无需公示就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准按份共有关系中,除地役权和担保物权的准按份共有之外,均得适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制度。行使该权利的结果,可使权利人优先于第三人取得被出卖的共有份额。在多数按份共有人依多数决原则出卖共有物时,不同意出卖的共有人对同意出卖的共有人所持的共有份额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