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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监司除转运、提刑、提举常平外,还有为数不少的杂职监司,他们对一路的职权进行分割,形成职权互相交叉的局面.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监司之间既分工、合作,又互相监督、牵制,构成宋代监司关系的主体.这种关系的形成主要受中央集权加强和社会经济变化两个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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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打从"表扬与自我表扬"的庸俗政客之风时髦风行以后,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日渐式微。吹吹拍拍、自我标榜盛行,谔谔之士稀缺,一针见血的批评意见更为罕见,甚至就连一些贪官忏悔时也说"假如当时有人提点一下、敲敲警钟,也不会走到这一步。"尽管贪官怨天尤人、推卸责任不值一谈,但也反映出官场放弃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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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了青梅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10,(11):4-4
电话那端的老头儿,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天天想你,你能天天回吗?"这话惹得我在亮堂堂的白日里忽地情绪失控,歉疚、思念,厚重的爱所带来的温暖,让这讨厌的泪,来得这么猝不及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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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龙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3):130-133
宋代开封府界提刑司是在宋哲宗元祐初年,朝廷废除了府界提举常平司的背景下,为防范府界提点官大权独揽、侵占常平钱物而设立的.开封府界提刑与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并非"同官而异名".宋代开封府界提刑司设立后,主要掌管常平钱物、灾害赈救、刑狱审判、盗贼缉捕等事务.它的设立,有效地分担了府界提点官的负担,加强了对开封府周边地区的治理.其对宋徽宗、宋钦宗朝乃至南宋初京畿路提刑司的复置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