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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是典型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据此应结合司法实践,对徇私枉法罪主观方面的三个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对本罪中“明知”的理解;对本罪中“徇私、徇情”的理解和把握;间接故意不能构成本罪。只有这样,才能预防各种危害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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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耀彬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52-56
洗钱犯罪掩饰、隐瞒了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破坏了金融秩序和司法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文在考察洗钱罪的来源和确立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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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吉县人大召开第十二届五次会议前夕,副县长姜建仲明知该次会议选举县长议程中自己不是候选人,但为登上县长“宝座”,他无视党纪和选举法,居然安排县政府办两名司机,登门找县人大代表,以给每个代表送现金500元为手段,要求投他当选县长的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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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因素的考察在犯罪故意的认定中至关重要。在《刑法》表述中,认识因素一般体现为“明知”。但是,总则与分则中的“明知”并不完全相同,分则中的“明知”既不是“故意”的专属心理表现形式,也不需达到百分百的认识。在认定分则中的“明知”时,需要合理确定“明知”的边界。为避免因对“明知”理解不统一而造成的适用难题,应在罪过形式和认识程度两方面做出解释,厘清《刑法》总则与分则之间的差异性,进而回归到个罪的适用语境下做出科学、恰当的阐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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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明确规定了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其中"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为主观构成要件,本文认为,这里的"明知"指明确知道行为必然或可能导致产品缺陷,而不包括对人身损害结果的明确理解。同时,"明知"不仅包括恶意和一般故意(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还包括"准故意"即重大过失在内。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6条的规定,生产者和销售者对于缺陷产品违反召回义务的,亦可构成上述"明知",并在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时承担惩罚性赔偿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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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有关犯罪主观方面"明知"的规定是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表现,但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却出现了证明上的困难,一方面导致刑法的惩戒功能无法发挥而放纵犯罪,另一方面也加剧了程序法上刑讯逼供等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暴露出我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规定日益脱节的现状。对我国目前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理论进行挖掘,结合国外立法实践,通过程序法寻求推定的技术性手段来解决主观"明知"的证明难题,对于长期困扰公诉机关主观方面"明知"证明困难的解决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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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刑法间接故意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韧夫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45(3):145-149
犯罪明知是美国刑法犯罪心理的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对其行为的实质、行为所要在实际上产生的结果、以及伴随条件的明确认识。犯罪明知与犯罪目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轻率等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方面都有区别。犯罪明知与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方面的区别为前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准必然性;而后者认识到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两者在意志因素方面的区别为放任的意识程度不同;并且前者更强调认识因素的支配作用;由此提出我国刑法间接故意的应然定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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