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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行政相对人行为效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柳砚涛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8(6):57-63
目前我国行政法理论和制度对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效力极不重视,进而忽视了相对人行为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作用。相对人行为的效力基础是权利和法律。效力类型包括启动力、中止力、终止力、阻止力、影响力、产生力、强制力、支配力、形成力等。理论和立法必须在相对人行为效力与行政行为效力之间保持适度平衡。 相似文献
142.
目前在我国虽然仍存在着行政相对人参与权被忽视的情形,但是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重要意义已经逐渐为公众所认识.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只有以个人或组织的形式参与决策才能变被动为主动,扩大公众参与也是民主国家的必由之路,而实现行政相对人参与权的途径首先是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其次则是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获得救济权. 相似文献
143.
行政相对人诉权能否得到全面的保护是检验一国民主与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一个国家行政法治完善的过程也是相对人诉权不断扩大与诉权理念重构的过程。在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结构及其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公民的主体地位不断的得到了实现。只有充分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诉权才会化解公民与国家的对立,实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44.
抵抗权是指人民拥有权利,在有必要时,可以对其由国家法律所产生之义务,采取不服从及抵抗之行为。抵抗权一般在政治学层面、宪法层面、行政法层面等三个层面得到使用。从正当性和意义两方面分析,我国都应当对抵抗权加以规定。而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对抵抗权的规定主要存在于行政法领域,并且在近几年有较大的进步,但相关规定仍缺乏可操作性,并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对此,可考虑在宪法中对抵抗权予以规定,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同时,建立无效确认之诉以及完备的人事争议仲裁体制。 相似文献
145.
在依法治国这个宏大的法治系统中,依法行政是"核心、难点以至重点所在。"而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地位的转变使得其对依法行政的有效实施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这也是行政活动民主化、法治化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46.
传统的行政法治认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中相互对立,然而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一对立的概念却发生了变化,即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不是隶属关系,但也不完全是民法中的平等关系,本文正是基于如何理解这一关系的论调,提出了“行政共同体”的概念,从权利与义务的对应性,平等性等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147.
148.
抽象行政行为是当今各国政府进行行政管理的一项最重要的手段。面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正是一个国家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标志。由于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之外,因此“只能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似乎已成为一种牢固的观念,而这种立法体例的缺陷也日渐明显:当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抽象行政行为的侵害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法定程序使相对人获得救济。本文试图通过分析抽象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入手,结合现存的几种监督机制的弊端,论证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之必然性及对其进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149.
150.
《民法总则》第61条3款只能适用于意定限制的情形,表明对《公司法》第16条进行担保类型的区分具有体系必要性的同时,也使得《民法总则》61条所确立的“善意有效”规则无法直接适用于《公司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关联担保。基于国际比较与文义解释,亦可得出应当区分两种担保类型的结论。要解决理论与实践中对《公司法》第16条概括理解的观点所造成的司法混乱,必须基于担保类型的区分,并对非关联担保与关联担保设置不同的善意认定标准:在非关联担保中,一般情况下相对人不负形式审查义务,但在特殊情形中应作特别处理;在关联担保中,因法定限制的存在,相对人负有形式上的审查义务。区分两种不同越权担保情形下交易相对人不同的注意义务以及不同的善意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司法裁判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