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94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8篇 |
人才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68篇 |
理论方法论 | 19篇 |
综合类 | 102篇 |
社会学 | 7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11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9篇 |
2019年 | 3篇 |
2018年 | 4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9篇 |
2013年 | 12篇 |
2012年 | 23篇 |
2011年 | 14篇 |
2010年 | 8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13篇 |
2007年 | 8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14篇 |
2004年 | 6篇 |
2003年 | 5篇 |
2002年 | 7篇 |
2001年 | 7篇 |
2000年 | 6篇 |
1999年 | 5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3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0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3 毫秒
61.
麻天祥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4)
本文从生死观、人我观、札法观和荣辱观来分析《红楼梦》中的各种人物,特别是作者的人生哲学;认为曹雪芹是以佛家的思维方式认识世界、评判人生的,又以儒道互补的观念处理世事;最后又对《红楼梦》的“道法自然”、“从心所欲而不逾矩”的道德观和审美观作了评析,并概括了其人生哲学的基本趋势。 相似文献
62.
有唐一代,"五姓女"在社会上声望颇高,唐代人也普遍热衷与其联姻,而这种状况又与"五姓女"多注重个人修养、保持礼法传承的文化特征密切相关。也正由于此,"五姓女"婚后,在维系大姓姻族的传统风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通过联姻的途径,"五姓女"对社会上层中受礼法传统拘束较少的姻族也颇有影响,她们将礼乐之风带入这些家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些姻族接受礼法风尚,使其文化面貌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变化。 相似文献
63.
王雅梅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6):61-64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始,推动法律儒家化进程,对儒家伦理进行推广和贯彻便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法制建设的中心。在这一过程中,以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为核心的婚姻礼法率先承担起传承儒家伦理的重任,从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到实质要件都严格贯彻儒家伦理道德,最终为儒家化的封建法律秩序的构建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对儒家伦理进行宣传和推广、对违反儒家伦理的行为进行惩治的伦理教化功能可以说是汉代婚姻礼法的主要功能追求。 相似文献
64.
胡启勇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9,(3):125-128
在人性论上,孔子主张“性相近”,但他未直接言说人性之善或恶。若从孔子整个思想体系来看,应该说孔子是倾向于人性善的;在此基础上,孔子将违法犯罪的根源归结于人们欲望的过度膨胀和人们合理欲求没有得到满足。为此,孔子主张以礼法来节制人们的欲望、约束人们的行为,从而建构相应的法制秩序。 相似文献
65.
郑莉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94-98
宫廷戏剧由于其观众的特殊身份和特定的审美意趣而被打上深深的宫廷文化的印记,而特定观众对戏剧的态度直接影响了宫廷戏剧的创作和演出。明代统治者对戏曲的态度颇为矛盾,但却统一于一点,即戏曲要为政治教化服务。他们本着礼法并重、以礼为本的治国理念,以儒学思想为政治指导思想,并认识到"乐作于上,民化于下"的道理,在礼乐的雅俗、古今等问题上表现得很通达,并推及到戏曲,认识到戏曲也可以成为风化和载道的工具,并通过限制和指导戏曲的编撰和搬演活动来达到约戒人心、导化民俗的效果。统治者对戏曲的态度给宫廷戏剧的创作和演出带来了重重约束,导致作家个性遭到扭曲和抑制,情感的自然表现消亡,代之而起的是大量带有宫廷文化特征的歌功颂德、道德教化的宫廷庆赏剧和教化剧的出现。 相似文献
66.
黄伟明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学报》2011,(4):49-54,73
荀子所劝之"学",不是客观知识和生产技能的获得,而是学习礼义,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治、人格的提升和性习的形成,还可有精神上和功利上的好处。其"学"的目的,是使人形成遵守礼法的行为方式和人格特点,以及养成礼治的能力,以求由此达成其理想的礼法之治。其"学"的性质,不是主体性的知识学习和能力习得,而是教化、塑造。 相似文献
67.
傅鹤鸣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7(4):61-64
传统中国社会为一身份社会、伦理社会、家国同构的社会。从当代法律解释学这一视域出发,结合传统中国社会之特质,传统中国具备不同于西法意义的“礼法”文化当属自然。传统中国人的“天人合一”、“一多相融”本体论哲学决定了传统中国法文化是“礼法”同体法文化。 相似文献
68.
儒道两家都把社会和谐作为政治治理的终极目标,但在如何实现社会和谐的问题上却存有明显的分歧:儒家以礼法为本位,主张通过礼法制度来达致社会和谐;道家则以自然法则为本位,认为只有遵循自然法则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这种和谐就是自然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儒道两家和谐观的路径选择对于今天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具有深刻的理论启示意义,我们可以从中获得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丰厚思想资源。当然,儒道两家的思想弊端也是需要我们摈弃的。 相似文献
69.
我国改革的渐近性、过渡性特征与我国礼乐文化传统影响下形成的行动思维有密切关系。若说西方抽象本体论的思维是企图在事物现象后面确定一个固定不变的本质,那么礼乐传统则是把一切都融进象征性的身体行为过程。礼乐文化有强烈的"小传统"性质,在作为国家体制的"礼崩乐坏"之际,"礼失求诸野"乡土社会却保留了较完整形态。它在农村改革中起到了重要的社会资源作用。当今,我国正在走向法治之路,但是礼俗不是与之完全对立的,礼治与法治在新的社会条件下可以实现统一。关键是进行积极的改造与转化。 相似文献
70.
从<影梅庵忆语>看晚明江南文人的婚姻性爱观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陶慕宁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4):56-61
冒襄与董白之因缘聚合,实有被动与主动之分,并不像一般才子佳子投诗赠扇,因木成舟的故 事那样浪漫温馨。二人之结合,主要得力于董白处事的决断与百折不挠的意志及党社中慷慨尚义之士的 资助擘画。冒襄乃恪守宗族礼法之士,冒、董婚姻关系之维持端赖董白的委曲求全,一切谨遵妾媵之道。 冒氏非无情,但国难当头,举家逃亡之际,二人关系中情与理的悖谬便暴露无遗。这同另一类党社胜流与 江南名妓(如钱谦益与柳如是)的婚姻实际上大异其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