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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中国古代很早就与西方有过密切的法律文化交流。在中国古代的正史文献中,大都记录了古代罗马的风俗习惯和政治法律制度等情况。从两汉至唐宋之际,中华法系和古代罗马法系之间有着很多的交流路径。虽然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未找到古代罗马法传入中国的直接证据,也没有发现中国古代的法律典籍传到西方的资料,但从中华法系与古代罗马法诸多的"暗合"来看,这些"暗合"应该不是偶然的现象,而是彼此双方法律文化交流的结果。  相似文献   
102.
通过循着居住权制度的发展路径,详细地考察了居住权制度在欧陆主流民法国家的历史与现状。罗马法中的居住权制度,形式单一,仅是身份权意义上的权利,其功能局限于弱者基本生存利益保障;法国法,居住权制度的功能得到拓展,亦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身份性权利的束缚;德国法,这种功能拓展和权利性质的扩张更进一步,而意大利民法不仅在内容上对居住权制度的功能进行了拓展,并且立法形式也更为成熟。  相似文献   
103.
罗马法对现代民法法系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民法法系的演变与形成基本上是对罗马法的继受和发展。学界近年来对罗马法的研究多局限于对其精神和具体制度的研究,事实上,罗马法中的形式因素对民法法系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罗马法编纂体制对民法法系的影响;第二,罗马法对民法体系中法律思维模式的影响;第三,罗马法中法学家作用对民法法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4.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古典传统长期存在,并对新生的欧洲文明的成长产生了深刻影响,具体表现有:罗马法为欧洲政治文明的框架构建提供了重要元素;古代文化为文艺复兴提供了素材宝库和创新力源泉;古希腊理性精神在中世纪基督教哲学中的保存推动了近代科学革命的发生;等等。通过对古典文明要素的吸收、采纳和创新,欧洲文明不断进行着自我塑造,最终形成独特的现代文明道路并建立起自己的文化自信。古典文明对欧洲文明的影响属于文明互动的一种特殊类型,即同一地区先在文明与后来文明的单向度、历时性互动。关注不同文明互动类型对于拓宽学界关于文明史研究的理论视野有一定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05.
物权变动是私法的中心问题之一,在欧陆民法典中,它在三个层面上体现出相反原则之对立:合意原则与交付原则,统一原则与分离原则,无因性原则和有因性原则。德国法和瑞典法在物权变动上的规定几乎完全不同,前者采纳的是无因性原则,后者则采纳了有因性原则。两种原则各有利弊,但都起源于罗马法。要式买卖和拟诉弃权与无因性原则有关,罗马法上的交付则是有因性原则的渊源。因此,罗马法可能是更好地理解物权变动中的有因性原则、无因性原则并比较两者优劣之关键。  相似文献   
106.
谭建华 《船山学刊》2008,16(1):186-189
罗马法在千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其婚姻制度经历了从“有夫权婚姻”制到“无夫权婚姻”的制演变。在此过程中,罗马妇女的法律地位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从罗马妇女在婚姻中的人身权、财产权、婚姻权的前后变化等方面可明显地体现出来,从中反映了罗马妇女法律地位不断提高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7.
由于民族起源、习惯、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罗马法与日耳曼法的所有权制度有着根本的不同。这两种不同的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后世物权制度的设计、确立和发展。通过分析比较这两种所有权制度,对我们确立正确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物权观念大有裨益。一、罗马法之个人本位所有权制度的确立罗马人将土地分为三类:祭祀用地;私有土地;公共土地。家庭所有权的确立是个人所有权的雏形。在罗马,家长是整个家庭的无上主宰,家长对家属、奴隶、牲畜和其他财产有着至高无上的支配权。家庭财产集中于家长,一切家庭事务也由家长做主。家属没有私产,其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归家长所有。因为罗马人有着根深蒂固的观念,认为罗马的土地是全体罗马人的  相似文献   
108.
在早期罗马法中,法律行为的形式性要求当事人亲力亲为,方可令其发生效力。不存在作为法律行为之效力归属规范的统一的意定代理制度,只有若干具体的例外性制度承担类似功能。一方面,一个人的行为的效力之所以可由另一人承受,其基础既可能是前者处在后者的权力之下,也可能是后者对前者的授权,还可能在二者之间存在一个契约。另一方面,此等例外性的效力归属仅发生在代理诉讼、经营企业等具体领域,不具有一般性。在罗马法的遗产之上,中世纪法学和近代民法理论构筑出了意定代理的一般范畴。法国法系与德国法系在处理代理与委任契约的关系上作出了不同选择,其间的差异对于正在形成中的欧盟私法产生了影响,亦可供我国立法借鉴。  相似文献   
109.
曹磊 《现代妇女》2014,(7):160-160
中国古代法与罗马法中,父权、夫权都曾经作为家庭中至高无上之权力凌驾于配偶、子女之上,随着历史的推进二者逐步分离.罗马法主导下的西方法律逐渐尊重配偶权、子女权;而中国古代法父权至高无上的宗旨上却鲜有动摇,直到封建专制集权制度瓦解。笔者无意评论东西法律传统之优劣,仅于本文进行阅读总结,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0.
罗马法作为历史上最伟大的法系流传久远,对于当今法律依然有着深刻的影响,这主要得益于罗马法长久秉持的内在精神。这些精神包括对法律的信仰、理性和自然法、私法至上和多元精神。而珍爱自己的传统恰恰才是罗马法这笔遗产的真正精神和真正生存密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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