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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帅 《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4):96-107
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二者本质同一,都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要求特定行政违法责任主体就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意思表示。但是,我国现有立法对二者作出了本质相异的错误认定,且此项认定引发了二者程序规范体系的二元分裂与二者自由裁量规范体系的二元分裂。这三项问题共同铸成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制度的二元分裂格局。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将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合并为一元的行政责任命令,将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程序规范体系整合升级为行政责任命令程序规范体系,将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体系整合升级为行政责任命令自由裁量规范体系,从而将内在分裂的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制度整合升级为统一的行政责任命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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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泊毅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2022,(3):4-13
在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各机关发出的责令文书在名称上不统一、适用的情形较为局限、责令文书的制式各异、实现方式不明、不遵守指导令的法律后果阙如。这根源于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性质并不显而易见。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名称的变化以及立法说明的内容、比较法上相关制度的定位、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与我国其他令状制度的比较中,可以发现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被设计为一项国家提供的司法服务。因此,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并非一项惩戒措施,而是一项福利供给;其应是支持、协助性的,而非强制性的。不接受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可以作为丧失监护权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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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局长因松花江污染事件而辞职,这是行政问责制的体现。但被问责的行政官员是公务员身份,对其惩戒必须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行政问责是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但缺乏程序上的规定,出于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明确行政问责的程序性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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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冰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6(5):73-76
行政命令与行政处罚之间存在着难以梳清的模糊地带,而我国目前责令性行政行为法律归属又徘徊于行政命令与行政处罚之间,这直接导致了责令性行政行为法律属性的模糊,在司法适用上产生尴尬。为此,可以类型化作为思维角度对责令性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进行界定,并提出避免此类责令性行政行为法律归属模糊的建议:行政处罚权收归司法、“责令”二字在行政立法中慎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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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以免职为代表的问责有被滥用的趋势,甚至被网友称为被问责官员"带薪休假"的代名词。梳理过去几年一些问责免职官员的经历发现,出事免职—冷却悄然复出—舆论质疑—回应合规—不了了之,成为他们的轨迹。(据《新京报》)与对官员停职免职的"高调"问责不同,问题官员的复出多呈现静悄悄、神秘"低调"的状态,这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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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之制度归属——兼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12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雨燕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2(1):31-39,138
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教育性及救济性特征使其于环境保护具有特殊的意义,但同时使其陷于是否行政处罚的属性之争,相关理论及立法随之呈现混沌状态。2010年施行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12条拟采纳较为主流的"行政命令说"以平息争议,然而该规定所引致的诸多问题颇值得商榷。因此有必要在质疑该规定的基础上,从责令改正制度的价值及其实现这一原点出发,大胆设想将其定性为救济罚并纳入环境行政处罚体系,进而在必要性分析、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勾勒出建构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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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全面侵华之前的伪满洲国统制政策中,给我国东北的代表性民族工业--棉工业带来最大影响的要数1934年实行的第二次关税改正政策.此政策是伪满政府在日本的"适地适应"方针下,顾及自己的关税收入和安定统治所采取的.改正政策以往被视为保护政策,笔者认为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本文通过对改正案立案过程及其影响的分析,阐明第二次关税改正对东北棉工业来说实际上是一个温和的抑制政策,关税改正政策的实施给东北棉工业尤其是中小民族棉织业带来了沉痛打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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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责令”方式作出的制裁性行政行为,具有适用广泛性与实施灵活性的特点,形成了一种不同于以内容为划分标准的新型处罚,即“责令罚”。责令罚有广义、狭义之分,通过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命令的方式,来限制或禁止经营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具有行为、方式和结果三项构成要件。相较于其他处罚种类,责令罚的威慑力更具附带性和补充性,发挥着“以威慑为表,以恢复、治理和预防为里”的制度功能以及“与其他处罚种类相辅相成”的体系功能。责令罚在适用时,一方面需遵循不当联结禁止的“入罚”原则、合乎比例的“幅度”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目的正当的“出罚”原则,以防止处罚权的滥用和对相对人权益的侵害;另一方面应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为:违反禁止性规定时的直接罚、无法进行资格罚时的替代罚、作为资格罚后续的补充罚、违法行为无法纠正时的从重罚和情节严重时的加重罚,以更好地平衡威慑与预防的处罚目的,实现恢复与治理的行政目标。 相似文献
50.
刘五平 《陇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
中学《语文》课文的注解对帮助学生学习有重要作用,而现在课文的注解竟然多有各种错误.高中《语文》第一册注解的错误竟有18处,急需改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