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92篇 |
免费 | 6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32篇 |
劳动科学 | 11篇 |
人才学 | 4篇 |
人口学 | 1篇 |
丛书文集 | 68篇 |
理论方法论 | 15篇 |
综合类 | 158篇 |
社会学 | 9篇 |
统计学 | 2篇 |
出版年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4篇 |
2019年 | 5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7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22篇 |
2013年 | 20篇 |
2012年 | 11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21篇 |
2009年 | 27篇 |
2008年 | 21篇 |
2007年 | 13篇 |
2006年 | 13篇 |
2005年 | 17篇 |
2004年 | 20篇 |
2003年 | 16篇 |
2002年 | 13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1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31.
目前中国网络调查的局限性和适用范围 总被引:8,自引:1,他引:7
网络调查的逐渐兴起和蓬勃发展,使人大有传统调查过时之感,也有人认为网络调查将很快取代传统的数据收集方法。但网络调查毕竟是一种新生事物,其方法的科学性如何?结果的有效性、准确性怎样?实践中有哪些新的理论问题需要探讨?等等,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加以阐述。本文拟就 相似文献
32.
问朝楼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3,(1)
文章针对我国的缓刑立法提出了取消主刑拘役的缓刑适用,调整缓刑适用范围,但惯犯不可适用缓刑,并希望增设缓刑担保与撤销之规定等。 相似文献
33.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19-24
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优化解纷资源配置,让每一个公民"接近正义"的重要途径。但是现阶段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调解前置程序在其最重要的四个运行维度——主体、启动、范围、衔接上都面临"向左走,向右走"的艰难抉择。调解前置程序应以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为主体,以"二元模式"为启动方式,以要素指引法确定适用范围,以"被动审查"方式进行衔接,才能消解构建调解前置程序过程中的路径混乱问题。 相似文献
34.
张义明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4(3):121-123
马克思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科学预见 ,体现了社会阶段划分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出发点的思想 ,这对于认识和划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我们党正是依据这种思想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若撇开特指中国国情等因素 ,单从经济发展水平的角度来看 ,这一概念是可以适用于那些已进入社会主义 ,但生产力却又很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 ,因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它的适用范围也是有限的 ,并不是进入社会主义的任何国家都要经历一个初级阶段。 相似文献
35.
根据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违反《反垄断法》且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对我国反垄断刑事责任制度的构建具有重要意义。构建以垄断行为有限入罪为核心的反垄断刑事责任制度存在必要性与合理性。甄别各类垄断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差异后可见,垄断行为有限入罪的适用范围应当包括横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垄断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公平竞争关系;危害结果包括重大经济损害和反垄断损害;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明知所实施的垄断行为具有排斥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福利等危害结果,并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在立法模式上,应采用法典模式,以契合我国的立法传统并实现反垄断刑事处罚与反垄断行政处罚的合理衔接。 相似文献
36.
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和解是中国当前司法实践中比较热点的问题.该制度从西方舶来,其对传统的司法制度和思维模式具有很大的挑战.我国对这一制度的推广是从司法实践开始的.但因为我国对刑事和解缺乏立法规范,所以实践中对哪些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并不统一.从刑事和解的本意、国外的经验和实践中的社会效果看,只要被告人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刑事和解不仅可以适用有被害人的轻罪,而且可以适用有被害人的重罪. 相似文献
37.
"逆向劳务派遣"被普遍认为是无效派遣,而实际上"逆向劳务派遣"分为原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已经解除或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两种情形.通常所认为的"逆向劳务派遣"无效仅限于要派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尚未解除或终止此前的劳动关系情形下刻意使其转变身份的范畴,如果确认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逆向劳务派遣有效.而法律规定的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应为倡导性适用,而非强制性执行. 相似文献
38.
刑事和解在检察机关的应用,首先要明确适用条件,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由被害人启动程序,被害人与加害人必须自愿,不得侵犯公共利益,违背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在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案件范围和条件的前提下,检察机关既可以应被害人的请求居中促成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又可以告知被害人有进行刑事和解的权利。 相似文献
39.
刘显鹏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3(4):67-70
作为法院调解制度适用的前提,法院调解的范围应予明确界定。一般来讲,法院调解的应有范围可界定为,只有当事人可以相互让步的案件才契合调解的特质,方有调解发挥功效的空间;而身份关系案件和形成之诉案件的当事人无任何自由处分的权限,诉讼的性质亦使调解无法产生相应效力,故此两类案件自无调解适用之余地。 相似文献
40.
道德规范可普遍化是指它可适用于境况、条件、范围相同的各种个案事实。道德规范可普遍化隶属于价值判断可普遍化。代表越多人群利益的道德规范,其可普遍化范围越广。任何道德规范都有例外。要正确适用道德规范,就必须把握住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排除其例外情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