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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合同法》设置了无效合同制度与可撤销合同制度,对于我国合同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无效合同制度与可撤销合同制度在法律规制上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均有竞合,但对此竞合如何处理又无明确的规定,这无疑给当事人特别是债权人和司法实践带来了困难。为此,本文对其制度创设的法理基础以及债权人如何进行选择作一探讨,以提供可资借鉴的参考。  相似文献   
82.
在线诉讼中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既源于当事人主体性理论,也源于诉讼程序的多元化和精细化为其提供的外在空间,法院在线上诉讼中经历着从"场所"到"服务"的基本理念变革也要求赋予当事人程序选择权。从权利主体来看,在线诉讼中的程序选择权是各方当事人都享有的诉讼权利而不是专属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从利益性质来看,它是程序性诉讼权利而不是实体性诉讼权利;从行为效力来看,它是程序性形成权而不是程序性请求权。按照不同分类标准,可以将其分为概括性程序选择和具体性程序选择、合意性程序选择和单方性程序选择、积极性程序选择和消极性程序选择、事前程序选择和事后程序选择。《在线诉讼规则》虽然对不同类型程序选择权的适用范围、运行机制、法律效力等予以规定,但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3.
赵恒 《阴山学刊》2014,(5):83-91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在儿童本位主义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基础上建立起来的,2013年最高检颁布“新未成年人规定”较之新刑诉法,明确提出的“合适成年人”概念、赋予未成年人有限拒绝权等,但现有法律仍存在未成年人选择权不充分、合适成年人与法定代理人主体关系模糊等不足,特别是辩护律师能否充当合适成年人争议很大,将来可以从转变立法观念、制定统一的产生与奖惩规范、增强非法证据排除效果、尝试引进律师在场等方式寻求解决.  相似文献   
84.
在教养孩子的过程中,自由和规则是让很多父母难以把握的原则。管得多了,怕孩子没有自由空间;给孩子自由,又怕他会变得无法无天、没有规矩。如何掌控自由与规则之间的天平?  相似文献   
85.
绿色消费是全球化背景下消费者运动的一个特定领域,绿色消费权应当定位为消费主体的自主消费选择权。绿色消费需求的法律取向正是对绿色消费权的确认,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前提下对绿色消费权的确认与保护是打破环境壁垒的重要手段,绿色税制的设计与实践是实现绿色消费权的具体保障措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确立政府倡导、鼓励绿色消费的原则,通过明确相关方面承担的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能够拥有足够的绿色消费选择空间。  相似文献   
86.
Options were first traded on an exchange on 26^th April 1973.What are options? The option gives the holder the right to trade inthe future at a previously agreed price but takes away the obliga-tion. So if the stock falls, we do not have to buy it after all. A calloption is the right to buy a particular asset for an agreed amount ata specified time in the future. As an example,  相似文献   
87.
单方法律选择权是指某些涉外民事案件中争议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单方选择所涉民事法律关系所适用法律的权能。此种权利自美国冲突法革命时便开始萌芽,最近几十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国家立法与国际公约所吸收、采纳,其主要体现在涉外侵权、遗嘱继承、信托等领域。单方法律选择权的出现与发展丰富了法律选择方法的理论,有效地弘扬了实质正义。我国应结合自身实际在未来修法中在更多领域纳入此种法律选择方法。  相似文献   
88.
为回应接近正义运动和科技进步的要求,智慧法院将新兴科技手段应用于法院的审判和管理工作中,是司法智能化的产物。智慧法院的建设,不仅要在制度设计中关注诉讼效率的提高,也要重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权利作为法理学的基础概念,应是智慧法院正当性的逻辑起点;应以权利救济为逻辑基础、以程序选择权为逻辑重点,推进智慧法院的建设。智慧法院建设应以权利为起点进行顶层设计,以为当事人提供多种程序选择权来实现诉讼权利保护,并以程序选择权为重点提供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89.
国内外学者在考虑妇女地位时忽视妇女个人的偏好与选择,认为只要提高妇女的地位就可以改善妇女的福利.实际上,妇女地位与福利是不一致的.妇女按自己的偏好进行选择才能保证她们的福利.尊重妇女的选择权有利于缓解现代社会所面临的家庭关系不稳定的压力.  相似文献   
90.
我国立法明确规定:刑事简易审判程序的适用必须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有选择适用简易审判程序的权利.但是,被告人选择了简易审判程序后能否反悔?大多数国家的法律对此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我国的法律也规定,被告人可以选择变更简易审判程序,为了赋予被告人更完整的程序选择权,急需完善刑事简易审判程序的变更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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