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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莉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20(3):91-94
拘留是我国强制措施中重要的一环,但由于目前对拘留制度的性质及地位存在一些错误的理解,造成我国拘留措施在立法及实践中都存在许多问题。对此,重新理解拘留制度的含义及理论基础,重建我国的拘留制度,将能更有效地保障侦查中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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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灌阳县洞井乡政府职员赵勇在选举中如愿以偿当上了副乡长,4个月后,因涉嫌贿选被公安机关逮捕,锒铛入狱。最近灌阳县法院以破坏选举罪判处赵勇有期徒刑1年。年轻办事员被称“未乡长”赵勇出生于灌阳县洞井乡一个干部之家,父亲是县直某局副局长,由于这些因素,赵勇生性活泼,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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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萍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2(6)
日本法学界就再逮捕问题存在着不同学说和判例.关于再逮捕的要件,上诉审法院应当在上诉审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并且法官形成了有罪的内心确信后,方能决定逮捕.在我国,对被告人的再逮捕决定,应当由第二审法院在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后作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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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因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人,在其被生效判决确定有罪之前,对其人身自由予以剥夺的强制措施.此项制度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只是文字上的表述或法律上的概念有所不同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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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逮捕改革述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汪建成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2(4)
与西方国家的逮捕制度相比,中国的逮捕制度有许多自身的特点,诸如逮捕行为与羁押状态合一、司法审查缺位、逮捕条件比较高、捕后羁押率居高不下等.司法实践中探索的附条件逮捕改革在解决这些问题上有其积极作用,然而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应对这一改革持审慎的欢迎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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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在羁押状态下参与诉讼是司法常态,审前羁押量大、羁押率高、羁押期长、被羁押人权利救济困难等问题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审前羁押融合于拘留、逮捕当中,没有形成专门的制度,造成羁押标准不明确、适用程序行政化、司法属性不足。参照逮捕与羁押分离以及审前羁押需要司法授权、审查、救济的现代通行司法原则,在坚持检察机关作为主要审查主体的前提下,通过细化逮捕适用标准、增强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属性、丰富羁押替代措施、完善羁押救济程序,以此严格限制审前羁押适用,是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实现犯罪嫌疑人在未羁押状态下参与诉讼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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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批摘案件承办人执法理念的滞后以及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方面的不足和审判量刑的不均衡等原因导致实务中捕后判缓的案件比例较高,必须采取建立逮捕条件证明制度、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审判监督等措施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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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昂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106-108
逮捕,作为强制措施当中对人身自由限制最为严重的方式,在各国的刑事程序立法当中,均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当事人主义的代表性国家美国,其针对羁押制度的相关立法贯穿了从逮捕的主体、条件、权限、具体适用程序等诸多方面,以保障人权为中心思想的判例和立法也直接导致了美国在相关制度建设上的倾向性。保障人权和权力制衡成为美国逮捕制度的突出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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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出发,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各个阶段的处置措施,探讨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非监禁处置中检察机关应发挥的作用,包括审查逮捕阶段对逮捕率的控制、审查起诉阶段对暂缓起诉制度的借鉴和判后阶段对社区矫正的参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