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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从检察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出发,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各个阶段的处置措施,探讨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非监禁处置中检察机关应发挥的作用,包括审查逮捕阶段对逮捕率的控制、审查起诉阶段对暂缓起诉制度的借鉴和判后阶段对社区矫正的参与。  相似文献   
72.
高勤荣,男,1955年1月19日生,中共党员,原山西青少年报刊社记者.后借调至新华社山西分社(记者观察)杂志社工作。1998年5月率先揭盆运城地区弄虚作假大搞假渗灌工程。同年12月4日被刑事拘留,12月26日被逮捕。1999年4月29日被指控犯“受贿罪、介绍卖淫罪、诈骗罪”判刑12年。现服刑于晋中监狱。  相似文献   
73.
附条件逮捕是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检察机关大力推行检察改革的一项新的举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06年8月17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第四条的规定,附条件逮捕是指:对于确有逮捕必要的重大案件,如果案件事实已基本构成犯罪,并且根据现有事实、证据分析,认为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在法定时限内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的,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从2005年下半年该制度在部分地方检察院试运行到现在,附条件逮捕在司法工作中运行已四年有余.  相似文献   
74.
逮捕制度的价值取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逮捕制度的价值决定了逮捕制度的内容,进而决定了逮捕在实践中的执行状况.逮捕制度在实践中的执行情况反过来又反映了逮捕制度的内容和逮捕制度的价值定位是否合理和科学.  相似文献   
75.
关于逮捕条件与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逮捕作为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严厉的一种,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同犯罪作斗争的有力武器.但是由于逮捕涉及被逮捕人人身权利的暂时限制或剥夺,与人权保障工作密切相关,所以各国普遍对逮捕制度做了严格的规定①.但是我国立法中关于逮捕的规定十分简单,更加强调逮捕的犯罪控制功能,而对于逮捕的人权保障意义却鲜有体现.司法实践中,逮捕侵犯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在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执法大检查中,首先就提出了超期羁押问题仍然比较突出②.  相似文献   
76.
长期以来,理论界对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非常关注,对现行逮捕羁押制度在程序设计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直进行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主流观点认为,在制度设计上,我国现行逮捕羁押制度设计不合理,由检控方行使批准逮捕权特别是决定逮捕权,有违逮捕程序中立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对逮捕羁押的审查方式行政化,逮捕羁押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不重视逮捕羁押的必要性等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77.
传递是国际刑事法庭执行逮捕和移交的前提。国际刑事法庭逮捕的执行主体主要是有关国家当局及国际武装力量;执行程序一般是按照国内法程序进行,但受国际刑事法庭规约、规则的约束。移交是指一国依照国际刑事法庭规约和规则向法庭递解有关人员,不同于传统国家间的引渡,其在适用范围、使用规则和审查程序等方面有诸多独到之处。  相似文献   
78.
在当前流动人口犯罪侦查实践中,普遍存在着对嫌疑人过多适用逮捕措施的问题,这会导致对流动人口犯罪人的处罚重于户籍人口,不利于实现对流动人口犯罪的治理。为了从司法层面上破除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之藩篱,预防和控制流动人口犯罪的增长,应当在立法上重构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严格规范逮捕措施的适用,充分发挥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替代功能。  相似文献   
79.
姜伟 《理论界》2015,(3):61-67
未决羁押,一般是指专门机关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对涉嫌犯罪者从逮捕后到法庭确定其有罪前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状态,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程序都离不开未决羁押。但是,我国在介绍比较外国未决羁押制度时存在一些认识误区,对临时羁押与我国逮捕制度有混淆,对法治发达国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主要原因认识有偏差,对于听证式审查方式的作用,以及人身保护令在未决羁押救济制度中的作用都有认识不足。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的改革中应当坚持检察机关作为羁押适用的决定机关,理性选择审查决定羁押的程序,明确羁押必要性审查后位适用的地位,扩大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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