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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网贷纠纷因涉及人数众多、小额分散、跨地域性等特点而存在治理上的难题。在纠纷治理体系中,诉讼定位由“司法主体”到“最后防线”的回归,以及解纷思维由“程序对抗”向“实体固定”的转化,从理念层面为网贷纠纷治理提供了指引。强制执行公证“互联网+”模式存在正当性,且与网贷纠纷治理内在契合。对此,可从适用案件范围的正反清单、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系统建设、基于意思表示领受的公证申请、突破面签原则的在线公证审查、利用电子签章技术的无纸化出证、对接法院的高效执行模式等方面具体建构网贷“互联网+”强制执行公证制度。此外,还需对该制度的规范风险、技术风险、真实风险与质量风险进行管控,以实现其制度趣旨与运行价值。 相似文献
62.
在互联网金融等数字金融模式的发展下,P2P网络信贷成为了企业解决自身融资约束,降低出口门槛的一种新途径,但P2P网贷平台早期存在监管不严的问题,导致大量网贷平台出现危机,对企业融资产生了不利影响。基于此,立足于P2P网贷视角,研究P2P网贷危机对企业出口的作用,通过P2P网贷危机来总结未来数字金融模式发展的有效路径。理论方面,将P2P网贷危机纳入企业异质性的出口模型中,发现P2P网贷危机通过提高企业融资约束来降低企业的出口。研究发现,P2P网贷危机将显著抑制企业的出口,恶化了企业的出口贸易边际和量价结构。渠道检验表明,融资约束是P2P网贷危机抑制企业出口的重要渠道。意味着引导现有数字金融模式的合规发展,降低企业融资约束,是未来数字金融发展推动企业出口增长的重要方式。 相似文献
64.
在过去的十多年中,P2 P网贷作为曾经的媒体热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其发展的兴衰史为完善我国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宝贵经验,即金融必须坚持持牌经营,加快打破市场刚性兑付步伐,强化金融协调监管,坚持"严处罚"的监管原则,强化遏制人的劣根性教育,大力发展监管科技模式,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并切实重视行业自律管理等.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金融坚守服务实体经济初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金融风险攻坚战转入持久战,加强监管,将严监管的态势一直保持下去. 相似文献
65.
"套路贷"就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利用民事证据规则结合暴力索债等手段,实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由于"套路贷"披着"合法"民商事行为的外衣,公安机关不敢轻易介入,而法院依据民事证据规则也无法将其揭穿。刑事认定注重内在实质、整体评判,而民商事一般以外观形式为准,对于"以民事外观为幌子实施的犯罪",要立足"常识、常情、常理"综合分析并抓住矛盾主要方面,敢于以刑事实质刺破民商事外观的面纱。"套路贷"不宜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而应认定为侵财类犯罪。程序上,既要反对越权插手经济纠纷,又要防止"一遇到经济纠纷就撒手不管"的消极现象。同时,办理此类案件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公安和法院的监督、协调作用。 相似文献
66.
任成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2):15-17
在煤矿开采中,井下巷道的贯通测量是矿山测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煤矿建井及生产过程中,为加快矿井建设速度,提高巷道施工进度,常采用多头掘进的方法,在巷道设计位置贯通。贯通质量影响着巷道后期的使用,与煤矿接续及安全生产有着密切关联。当贯通后接合处的偏差超过限值,将严重影响巷道质量,甚至成为废巷,浪费人力物力资源,影响正常生产。 相似文献
67.
68.
互联网金融发展使得新型金融产品应运而生。校园贷具有数额小、效率高、门槛低等优势,吸引了有超前消费需求的在校大学生。由于平台监管缺失、大学生消费非理性等因素,校园贷滋生出了高利贷、骗贷、裸贷等乱象,部分行为还构成了违法犯罪。与其他网络贷款方式相比,校园贷具有借款对象单一性、贷款方式隐蔽性、抵押方式非具象性、催款手段违法性、受害学生犯罪转化性等特征,导致校园贷走入迷途。为了有效规范和严格治理校园贷,可以通过建立犯罪防控体系、促进联合监管、强化学生法治意识等路径,将校园贷引入良性发展轨道,最终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69.
日前,湖南建设银行外包工作人员崔某非法查询外地个人信用报告3678笔,并以10元/条的价格转卖给小贷公司,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一判决再次引起大家对个人征信的关注和讨论。与个人金融生活,尤其是贷款、信用卡消费等息息相关的信用报告作用重大,因而被称为个人“经济身份证”。但如此重要的“经济身份证”,却成为某些不法分子的牟利手段。如何保护个人信用?征信出现逾期记录怎么办?所谓花钱修复征信可信吗? 相似文献
70.
孟祥金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3(5):129-135
"套路贷"披着合法民间借贷的外衣,而行违法犯罪之实。"套路贷"并非法律上的具体罪名,而是一系列新型侵财犯罪行为的总称,涉及诈骗、敲诈勒索、抢劫、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套路贷"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民事、行政法律在规制"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时具有天然的不足,用刑法来刺破"民事面纱",是规制"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必由之路和有效途径。用刑法规制"套路贷"需要在坚持报应优先、兼顾预防的原则基础上,全面收集刑事证据,准确认定罪名,综合评价其他情状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