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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梅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24(2):164-165
当今是信息爆炸的时代,广告作为一种特殊的传播活动,已是遍地开花,影响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然而在这比比皆是的广告中,虚假广告也随处可见,让消费者对媒体产生了信任危机。与广告相关的法规出台了很多,却在实践中遇到了不少尴尬,面对层出不穷的违法广告,社会在呼吁:广告法规,你何时对媒体动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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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的多维法律规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李静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1):40-43
虚假广告可分为欺骗性虚假广告和误导性虚假广告。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 ,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 ,但广告范围只限于商业广告。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不得利用广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损害竞争关系。刑法具体规定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情节严重的 ,构成虚假广告罪。广告法概括地规定虚假广告行为情节严重的应承担刑事责任 ,而刑法具体规定严重损害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的两罚制。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具有兜低性 ,只有广告法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 ,才能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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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明星代言产品出现的问题很多,受到社会诟病。对此,日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这意味着明星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作推荐证明的,将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明星虚假代言已成社会公害,尤其是"微博植入式"营销模式如今已进入消费者视野,艺人随手一发,就能轻松进钱。对这种以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推荐模式,代言者必须与生产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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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征婚广告打动寂寞女人2007年5月10日下午,在江苏常州一家市级机关工作的梅女士翻看一份报纸时,一条征婚启事引起了她的注意:55岁,男,私企董事长,军旅生涯,善良,特有爱心,丧偶,一女在国外,自营工厂独居,房车全,觅白头偕老真情妻。看完启事后,梅女士心海泛起了阵阵涟漪。她时年53岁,丧偶多年,年轻时为子女多次婉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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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剖析目前我国网络广告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指出如果不对其加以认真克服$势必制约网络
广告业的发展,并提出了可通过立法及加强监管的方式来促进中国网络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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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跃平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7,19(9):85-87
网络广告是随着互联网络的出现而产生的一种新型广告形式,它具有多维性、交互性与高效性等特点,但我国现行广告法对网络广告出现的诸如邮件广告、广告主体资格、广告发布程序等未能进行有效规制,需要.对其进行修改,以促进网络广告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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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广告合法性问题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比较广告概述比较广告是指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对比的广告。其基本特征有:(一)比较广告的比较者与被比较者必须是同行业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即比较主体具有竞争性;(二)比较的对象必须是属于同一竞争领域内的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者服务,即比较之处具有可比性;(三)对比较的内容应以具体事实为基础,且应对此作出相应的证明,即比较内容具有客观性;(四)比较的目的必须是说明自己商品或服务的优势,从而达到占领市场的目的,即竞争具有明显的排斥性。二、比较广告的立法例及其评析比较广告这…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