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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贸易战并非一触即发日前,美欧日在WTO框架下拟针对中国的稀土出口配额提起诉讼。3月13日,中国收到美欧日提出的有关稀土、钨、钼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如果磋商无效,将按程序等待WTO专家组和上诉法庭的裁定。4月8号,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的成立将促进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相似文献   
92.
从社会转型、缓解上诉压力、完善二审理论、完善判决生效时间理论等方面的需要看,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确有构建附带上诉制度的必要性。现阶段,有对民事纠纷的本质深刻认识的支持,有对上诉请求范围的现行规定的支持,有对“客观真理论”突破的理念支持,已具有构建附带上诉制度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93.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全面审查原则的存在,部分被害人享有了通过民事上诉引发刑事二审之权利,这种上诉权引发了理论与实践中若干困惑。赋予被害人独立的、直接的上诉权是解决此问题之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94.
审级制度的建构原理——从民事程序视角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55,自引:0,他引:55  
当代世界三大诉讼模式的审级制度沿着不同发展脉络 ,不约而同地汇入三级结构 ,其中蕴藏着一些共同原理 ,比如终审法院规模控制、上下级法院职能分层和权力双向制约、划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当事人权利事项与法官裁量事项界线分明 ,等等。这些技术规范的运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司法制度能否实现其统一性、正确性、正当性、终局性和权威性等价值目标。相比之下 ,中国现行审级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受制于特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背景 ,在技术原理上呈现为审级功能层次不明、运作方式大致相同的柱型结构。这种结构在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中面临一系列技术困境 ,造成滥用审判权和滥用诉权行为的双重失控 ,加之时代变迁和司法正当性基础的嬗变 ,突显了两审终审制的原有缺陷 ,成为申诉、再审案件大幅上升的重要原因。最后 ,作者对中国建立有限三审制设想将面临的多方面困难进行了定性的预测。  相似文献   
95.
“循环诉讼”和审理结果矛盾等问题自从专利制度建立以来已愈趋严重,尤其是在专利侵权纠纷中。强化司法判定之权威是现行趋势,在对知识产权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问题上,我国完全可以在现有“三审合一”的探索上逐步作出改变,以区域性知识产权上诉法院为现阶段的改革目标,最终将知识产权案件从普通人民法院中独立出来,建立单独的知识产权法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体系,为专利无效之司法判定创造外部条件。这不仅能够解决我国现有专利无效诉讼存在的问题,也能树立一个良好的国际形象。  相似文献   
96.
“告御状”:汉代诣阙上诉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诣阙上诉制度是汉代司法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源于"谳狱"制度。诣阙上诉制度是对常规司法程序的一个补充,由最高统治者裁决,也是冤假错案获得平反的最后机会,有一定积极意义。但在封建专制政治下,真正能"诣阙"者廖廖无几,只是给人一种虚无飘渺的希望,带有极大的欺骗性。  相似文献   
97.
晚近,以条约为基础的、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端的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备受质疑,而其监督机制的改革备受关注。继美国缔结的国际投资协定中提出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之后,欧盟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设计了国际投资仲裁初审仲裁庭和上诉仲裁庭。基于确保仲裁裁决的一致性和可预见性等考量因素,国际投资仲裁上诉仲裁庭运作面对的问题仍需逐步解决。我国应该积极研究国际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及其多边化问题,使之助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98.
刑事抗诉权是检察机关认为法院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请求法院重新审判的权利,其本质属性是刑事诉权而非法律监督权.现行刑事诉讼法将刑事抗诉权定位为法律监督权不利于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稳定性.从诉权的角度解构刑事抗诉权,应当明确区分检察机关对未生效判决的上诉权和对已生效判决的抗诉权,并进行相应的制度建构.  相似文献   
99.
王超 《江海学刊》2007,(2):145-149
法院参与刑事诉讼的重要目的在于以中立的身份发挥定纷止争的功能,并在需要的时候通过刑事上诉程序发挥法律解释、司法造法、司法决策等功能。只有在法官中立、控审分离的情况下,刑事被告人才有可能在上诉制度中获得应有的救济。但在中国,司法权被异化为惩罚犯罪的一种工具,刑事诉讼的本质就是公检法三机关代表国家惩罚犯罪的一种专门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刑事上诉制度不是发挥救济的功能,而是起到了补充惩罚犯罪的功能。我国刑事上诉制度的完善在逻辑上需要实现裁判权的回归。但在司法工具论语境中,要想恢复法院的本来面目,剔除一些强加在法院头上的本来与司法裁判不相匹配的功能,使法院从惩罚犯罪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并非易事。  相似文献   
100.
源于GATT争端解决中的“司法经济”原则,尽管在WTO争端解决中得以秉承和发展,但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运用“司法经济”原则仍存在诸多实践困惑,澄清这些困惑并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贸易争端的有效解决和争端解决机制自身的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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