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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革命是机器由在工业经济时代主要替代人的体力劳动转变为在数字经济时代主要替代人的脑力劳动的更深层次和更广范围的工业革命,本文研究了机器应用和劳动供给转变对生产结构转型和分配结构演化的影响。本文发现,只有在特定的经济结构中,机器应用、劳动供给转变或通用技术创新才能促进机器更多地替代人的脑力劳动,使得脑力密集型生产方式更多地替代体力密集型生产方式,进而开启人工智能时代。如果机器和人的替代弹性还不高,机器的脑力工作偏向型技术还不成熟,那么须发挥有为政府作用,通过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结构转型升级的路径转换。为了稳定劳动收入份额,政府还应逐步加强机器收入税调节,形成工业革命红利由人民共享的新发展模式与效率和公平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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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劳动收入份额变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本文研究了人工智能发展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要素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基于人工智能是具有新型基础设施属性的通用技术、对劳动或资本都可能产生偏向的替代性、在不同产业具有差异化的应用前景等3个特点,本文建立一个多部门动态一般均衡模型,提出人工智能服务或人工智能扩展型技术提高,都会促使生产要素在产业部门间流动,流动方向取决于不同产业部门在人工智能产出弹性和人工智能与传统生产方式的替代弹性上的差别。这一结构转型过程也导致了劳动收入份额变动。本文在理论上给出了有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劳动收入份额变动方向的条件,并就发展人工智能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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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意识形态的操控能力,既源于法兰克福学派对科学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的辨析,也缘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性。人工智能对意识形态的操控表现在: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对意识形态的操控;资本、权力、技术的控制者利用人工智能操控意识形态;机器人本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人工智能对意识形态的操控可能会带来透明人的法律和伦理风险、算法偏见和算法独裁风险、不同国家意识形态冲突失控风险。化解这些风险需要综合运用AI伦理、法律手段和技术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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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类科技领域新高点的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全球治理等方面产生了巨大影响。以分析人的本质为核心要义的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对于我们科学认识人工智能的历史性质和实践形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基于马克思社会关系理论的思考,追问人工智能的本质所在,从生产关系、资本的逻辑理路、传统伦理形态嬗变、主体定位等方面探讨人工智能在社会关系层面的风险挑战及其原因后可以看到,发展人工智能是一把双刃剑,未来应该明确价值导向、坚定原则立场、延展关系内涵、强化重点保障,以助力人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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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人工智能利用深度学习和计算机算法等现代化技术,实现辅助诊疗、医学影像、药物发掘、健康诊疗等功能,是人工智能应用最具前景的领域之一。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具备自主思维和决策能力的智能机器人医生等人工智能将对现有的医疗法律责任制度带来颠覆性影响。在人工智能背景下,医疗人工智能是否具有独立法律主体地位、传统的医疗过错责任归责能否适用、因果关系如何认定等成为现代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严峻挑战,也成为实践中的必答之问。因此,在借鉴欧美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在当前阶段通过修正和完善我国民事法律责任制度,提出针对不同的人工智能侵权情形适用差别化归责原则,并尝试建立人工智能强制保险或储备金制度,设置人工智能监管机构及行业标准,以实现既保障患者合法公平权益,又鼓励人工智能技术有效发展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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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时代的美好生活不能离开道德。道德既是人工智能理性的整合器、人工智能发展的导引器,也是人工智能犯罪的抑制器。人工智能在让人类享受技术发展带来的普惠性红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人类价值迷失、道德秩序紊乱、道德责任消弭、道德自由衰落、道德信任缺失等一系列道德迷思。为此,要通过强化人对自身存在意义的认知、培养人的人文关怀意识、提高道德推理能力来捍卫人的道德主体地位,使人类成为智能时代道德的运用者和审视者;要设定人工智能研发和使用的道德圭臬,促使价值理性回归,实现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平衡;要通过优化算法设计、规范算法使用、强化算法监督等多种途径构建完善的算法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算法合法、公正、透明,从而有效维护智能时代的道德秩序;要将道德原则嵌入智能机器设计,赋予人工智能道德感,从“关系转向”的视角重塑和谐共融的新型人机关系,进而形成人工智能发展和人类福祉增进的双赢局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