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59篇 |
免费 | 0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29篇 |
劳动科学 | 1篇 |
民族学 | 2篇 |
人才学 | 5篇 |
丛书文集 | 42篇 |
理论方法论 | 7篇 |
综合类 | 55篇 |
社会学 | 11篇 |
统计学 | 7篇 |
出版年
2015年 | 2篇 |
2014年 | 3篇 |
2013年 | 8篇 |
2012年 | 10篇 |
2011年 | 12篇 |
2010年 | 11篇 |
2009年 | 13篇 |
2008年 | 14篇 |
2007年 | 9篇 |
2006年 | 6篇 |
2005年 | 9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9篇 |
2002年 | 17篇 |
2001年 | 15篇 |
2000年 | 5篇 |
1999年 | 1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3篇 |
1996年 | 3篇 |
1994年 | 2篇 |
1992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5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1.
宋宗宇 《重庆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3)
文章认为 ,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工程承包法律制度 ,必须遵循国家主权、公平互惠、国际惯例、质量第一诸原则 ,制定科学的立法规划 ,加强高层次立法 ,推行的工程承包标准合同条件不仅要立足本土资源 ,而且 ,更应考虑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2.
我国国际惯例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静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2):67-70
文章针对我国学术界对国际惯例含义问题的不同看法 ,提出中国有关国内立法中的“国际惯例”不仅指实体意义上的国际惯例 ,也包括冲突法上的国际惯例。由于历史和现实的需要 ,国际惯例已成为我国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其法律效力具有特殊性 ,一旦采用 ,即具有优先于公约和国内法的效力。论文建议“删除”我国立法中独特于他国立法的“公共秩序保留”;建议我国现行有关“国际惯例”的国内立法对有关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加以明确的界定及修改 相似文献
13.
对我国城市政府职能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其职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政府的一般要求 ,又要符合城市的特点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析我国市政府的职能现状及其存在问题 ,借鉴国际经验 ,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的特点重新界定我国市政府的职能 ,对于构建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国情的城市公共行政体制、推动城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城市政府职能城市政府职能是指城市政府根据国家赋予的权力 ,为实现国家意志、维护城市安全、稳定和推动城市各项事业发展而担负… 相似文献
14.
黎志毅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7,(4)
海南特区在引进和运用国际惯例方面,经历了两个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广泛不深入和不能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的问题。因此,海南要转变运用国际惯例的方式,着重引进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廉政建设和经济管理方面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16.
如何让人事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于人力资源管理,最大限度地体现以人为本、资源最佳配置等原则,始终是我们非常关注的课题。深入了解欧美发达国家在该领域的成功经验,结合中国特色.将非常有助于我们探索出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确立,转变传统的经济立法观念势在必行。虽然这些传统立法观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对我国的立法工作做出过巨大的贡献和成就。但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它们已经严重地不适应我国立法的需要。因此我们应当转“经验立法”为“超前立法”;转“粗犷型立法”为“细密型立法”;转“按身份立法”为“平等立法”;转“按国情立法”为“按国际惯例立法”。只有立法观念转变了,才能使我国的立法实践与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从而使法律真正成为经济运行的保护神。 相似文献
18.
此次失利连同以前遭遇的类似问题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争取修订中国入世议定书中的不平等条款,让中国名副其实享受世贸组织成员的全部权利 相似文献
19.
刘素江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21(4):392-395,399
一国依据冲突规范适用某一外国法时,如果该外国法与本国公共秩序相抵触,则可援用公共秩序保留排除或限制该外国法的适用,保护本国的根本利益。但如果滥用公共秩序保留,则会适得其反。我国《民法典(草案)》虽然确定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但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李国安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刻划出中国房地产估价体系的法定总框架,提出了一个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际惯例的评估技术路线,用以证明中国法定的房地产估价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