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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承包人享有的就建设工程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以下简称工程款优先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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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本文分析了拖欠工程款的现状、形成原因的复杂性,重点探讨了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以及政府应采取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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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爱文 《大江周刊.城市生活》2013,(2):56-57
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项目经理)与所在单位签有内部工程承包协议,明确了承包人按工程总价的10%上交管理费,盈亏自负(俗称"死包")。那么项目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将工程款挪着他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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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宝安区建筑务工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目标,紧紧围绕宝安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政府工程建设。努力促进一批在建项目提前竣工,一批待建项目提前开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至2009年6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及施工招标5项,合计预算投资10.23亿元,施工承包合同金额8.53亿元,通过招投标降低造价1.7亿元,平均下浮11.87%;签订各类主要工程合同73项。上半年在建项目26项,累计完成工程投资约2.54亿元,竣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有4项:及时支付各项工程进度款,未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