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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智敏 《老人天地》2008,(12):44-45
一则征婚广告打动寂寞女人2007年5月10日下午,在江苏常州一家市级机关工作的梅女士翻看一份报纸时,一条征婚启事引起了她的注意:"55岁,男,私企董事长,军旅生涯,善良,特有爱心,丧偶,一女在国外,自营工厂独居,房车全,觅白头偕老真情妻"。看完启事后,梅女士心海泛起了阵阵涟漪。她时年53岁,丧偶多年,年轻时为子女多次婉言  相似文献   
42.
广告荐证者包括团体荐证者与自然人荐证者。广告荐证者应当为虚假广告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并为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广告荐证者应当承担比广告主较轻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3.
广告代言人因违法代言行为造成消费者利益损害的①,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广告法》并未规定,广告代言人因此而逍遥法外。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显属不公平。根据公平及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广告代言人应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4.
《领导文萃》2013,(16):139
我公司于2013年3月份上旬在《领导文萃》2013年第3期上半月封底上发布"平潭特·特区中特曲,福建省政府接待用酒"广告。该广告涉嫌假借"特供"名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  相似文献   
45.
广告的真实性是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站在不同立场,依据不同标准,对广告的真实性会有不同理解。从纯客观的角度,广告的真实建立在与商品实际一一对应的基础上;而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越来越多地从心理体验与精神追求的意义上要求广告,评判广告。二者对真实性的要求,以及真实性的具体表现都呈现出鲜明的差异。  相似文献   
46.
我国广告法制建设取得一系列成就,如广告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广告法作为经济法部门法的地位得以确立,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体系形成,广告法研究取得初步进展.同时,广告法的不足也日益突出,如广告法的法律漏洞明显,广告审查制度存在缺陷,广告法研究不够深入.最后,在广告立法、广告监管、广告司法保障、广告法制教育、广告法学研究方面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47.
《职业》2012,(26):4
广告设计制作人才有了新定义 随着网络技术、虚拟现实、人机互动等技术的成熟与普及,广告设计制作行业正在经历信息化技术发展带来的又一次变革.顺应信息化的要求,广告设计制作也越来越多地需要依托互联网进行工作,而由于互联网的发展,人机交互、个性定制、即时更新、多媒体的设计形式得到了广泛应用.在设计理念、功能、语言表达和形式上都将出现许多新的课题,这将迫使我们不断思考新的发展方向,积极研究新的技术问题.  相似文献   
48.
蒙晓阳  李华 《兰州学刊》2012,(8):185-188
在客观评析广告代言与产品推荐对公共健康安全的影响并介绍中国现行法对广告代言与产品推荐规制现状及其新趋势的基础上,指出在保障公共健康安全方面,中国当前有关广告代言和产品推荐的法律规制存在过犹不及之误,并提供改进方案.  相似文献   
49.
在市场经济和营销手段不断变革的背景下,植入式广告的发展对广告业具有突破性的意义。但由于植入式广告具有隐蔽性,我国目前几乎没有对其识别的标准,这让植入式广告规避了对传统广告的法律约束。这种规避不仅架空了广告的监督审查制度,对广告市场的经济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还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潜在的损害。面对这一危机,本文将讨论植入式广告的概念和特征,探讨如何在现有以《广告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下,以广告经营者的主动披露制度,行政机关的分类审查制度针对其隐蔽性进行监管,并理清监管体系下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似文献   
50.
广告荐证人自证立法立足于虚假广告问题的现实考量, 顺应“明星代言入法”的趋势, 从广告市场和市场经济法治完善角度具有合理性动机。法律系统内部以及广告市场发展的困境, 引发荐证归责系统混乱以及某些商品与服务的“荐证不能”与荐证费用高昂。广告荐证法律规制的核心在于防止荐证成本的不合理转化, 自证立法在加重荐证者审慎义务的同时, 无助于执法的推进与立法动机的实现, 是荐证者不能承受之重;应当从做足连带责任入手, 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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