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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应需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2)
近年来,我国矿难事故频发,煤炭生产行业为片面地追求高产值已经付出了血的代价.为了预防矿难事故,我们必须求助于强有力的刑法手段,相应地加大刑法在煤炭安全生产领域里的调控力度,在刑法中独立设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罪,强化对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使煤炭生产企业和有关人员不敢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工的生命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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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矿难治理的准备构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的工作,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对矿业行业的具体要求。矿难因为涉及到人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导致矿难频发的重要原因在于矿难治理的准备机制不足,因此治理矿难频发关键要立足“3R”,即“备战、反应、关联”,打造矿难治理的准备构成体系,建立、健全我国矿难治理的长效准备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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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叙述了煤矿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的重要性,让职工认识安全、增强安全观念、提高安全的能力,使职工自觉建立安全概念,掌握安全知识,能够为煤矿企业的安全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为煤矿企业的安全运行与建设和谐社会做出重要的贡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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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蕾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8(6):871-872
矿难的频发,直接造成的影响是政府公信力下降,产生信任危机,即政府信用问题。由于对国家法律的滥用、地方政府职权的滥用、政府官员职能的滥用,直接导致了矿难一次次发生。除此之外,政府信用程度的降低,给社会将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因此,建构政府信用有赖于政府自身强化道德信用观,进行法治行政,建立以法治行政为基础的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加快行政审批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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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矿难防控刑法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富丽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8(1):147-152
矿难防控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进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的重要问题。刑法措施作为防控矿难的最后手段和措施,在矿难防控体系中应当充分发挥其强大的规范功能和保护功能。我国现行矿难防控刑法机制在刑法结构、功能、适用中存在诸多不足。为了形成良性的矿难防控刑法机制,必须通过增设新罪、实现刑法与行政法的良好衔接,增设过失危险犯罪,增加单位犯罪主体,丰富刑罚种类等方式完善矿难相关犯罪的立法,通过理顺刑法运作过程、改进刑事司法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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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3日这天,是可以载入世界矿业安全史的。一位被救上的矿工马里奥,又跳又叫,我以为他带领大家喊什么呢,原来是高喊:智利万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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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是煤炭大省,又是矿难频发的省份,发生矿难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政府部门监管不力。为了遏制矿难的发生,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非常必要。我国目前的行政首长问责制还存在法律体系不健全、已有规定没有得到落实等弊端,我省应从完善行政问责的制度、转变政府角色、完善矿难发生的事前防范机制、严格各级官员在矿难预防中的行政责任方面来完善矿难预防中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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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至今,云南先后查处9起煤矿瞒报事故。记者调查发现,在瞒报事故背后,个别乡镇煤管所成为瞒报事故帮凶甚至主谋,"猫鼠一窝"成为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不重视的苗头。(《京华时报》5月8日)虽然中央三申五令严禁各地瞒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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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纪田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6(6):94-95
政府为遏制矿难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并没有达到根本目的,主要原因在于没有意识到矿难的根源是采矿权人追求超额利润的冒险性.以法律制度规范采矿权价格,从根本上遏制超额利润,是遏制矿难频发的关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