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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李广辉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2(4):53-60
撤销仲裁裁决是各国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对商事仲裁予以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虽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已初步建立起来,但该项制度与国际通行的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制度仍有一定的差距,我国立法还存在着不少设计上的缺陷或不足.通过对《纽约公约》以及西方主要国家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比较,可以发现我国现行仲裁裁决撤销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应进一步改进与完善这一制度,以便促进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与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接轨. 相似文献
122.
刘会春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8):33-37
欧盟的司法审查体系是应欧盟跨国区域共同治理的需要而建立的审查机制,它包括对欧盟机构法令的审查、对欧盟机构不作为的审查、对成员国行为的审查以及预先裁决程序。对欧盟机构法令的审查和不作为的审查,可以最大程度地确保欧盟机构的立法与决策符合欧盟基本条约的规定,并保护欧盟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欧盟机构非法或不当行为的损害。对成员国行为的审查可以促进成员国善意履行欧盟条约的义务。预先裁决程序通过对欧盟法律的解释解决了欧盟法在成员国的适用问题,促进了欧盟法与成员国国内法之间的合作。文章通过剖析欧盟的司法审查制度探讨了其对区域合作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3.
124.
正案由温某于2012年9月1日到某公司上班,公司未与温某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2013年10月7日,温某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以邮件形式向公司送达了辞职申请书,并于10月14日领取了当月工资后离开公司,此后未再上班。后温某将该公司诉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和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裁决结果温某提出的双倍工资的请求得到了支持,但温某提出的由于该公司未为其 相似文献
125.
126.
“枉法仲裁罪”的学理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平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28(3):70-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了"枉法仲裁罪",旨在监督仲裁员,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然而,该罪名的设立带来了难以解决的问题和无法避免的负面影响,包括违背仲裁本质、难以准确定罪、破坏"一裁终局"、打击仲裁员积极性,以及有损我国仲裁国际形象等。可见,"枉法仲裁罪"的设立弊大于利。因此,完善我国"贿赂罪"的相关规定,惩治仲裁员受贿、索贿行为,才是更为可取的做法。 相似文献
127.
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执行难,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事争议仲裁立法滞后。这是制约人事争议仲裁裁决执行问题的根本症结。现行《规定》确立人事争议仲裁实行一级仲裁制度,即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只能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而不能向其他仲裁委员会提出重新仲裁的申请;对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是否是必经的法定程序,以及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时,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规定》并没有作出说明。执行程序是保证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程序,对此,该《规定》中规定,发生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当事人… 相似文献
128.
129.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国际商事仲裁为适应着这种发展而有所变化.关于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的学习,本文依仲裁的进行顺序从仲裁协议形式的变化、各国法院对于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仲裁庭的法律适用以及仲裁裁决的效力等方面进行了阐释. 相似文献
130.
王小红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1):78-82
环境行政裁决是解决环境民事争议的重要制度,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对行政裁决诉讼不合理的规定是导致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放弃行政裁决权的主要原因。应当借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时机重构环境行政裁决诉讼制度,以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解决环境民事争议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