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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会计假账一直成为全球性公害、世界性难题和政治法律问题。会计假账既是会计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更是法务会计问题。我国会计假账成为社会公害的根源在于没有构建一套真正有序的会计假账责任制度,忽视追究民事责任。会计信息消费者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会计假账既违反会计契约,又对相关主体构成侵权,必须建立以假账法定违约责任与法定侵权责任并重的会计假账民事责任制度。应主要从法务会计视角建构会计假账法定违约责任制度,逐步改变目前会计假账民事责任追究不力的状况。 相似文献
12.
丘国中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0(4):20-24
《公约》①的三种风险转移模式都是建立在双方均无违约的情况下的,但在实践中风险损失往往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交合在一起,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损失分配就成为违约之际的风险转移问题。针对这一问题,由于学界对《公约》第70条的理解不一致而存在很大的分歧。文章在公约框架内,从违约责任与风险转移的一般关系出发,通过对《公约》第70条及其他条文的分析,指出一般性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卖方的根本性违约是否影响风险转移则取决于买方所采取的违约救济措施,而买方的根本性违约则直接导致风险的提前转移。 相似文献
13.
我国赠与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赠与合同在无偿合同中的地位与买卖合同在有偿合同中的地位相当,其重要性程度不言而喻。我国现行的赠与合同制度存在着一些可议之处。立法应确定规定赠与合同的诺成性,以杜绝争议;应当将赠与人的“撤销权”改称为“撤回权”,以正本清源;应详细规定赠与人法定撤回权的条件、行使中的具体问题,以增强其可操作性;对赠与人违约责任制度中存在的法律漏洞应予以填补,以增强其合理性。 相似文献
14.
15.
在我国,法学界普遍认为精神损害赔偿是侵权行为法领域的一个法律制度,它和违约责任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违约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远远大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却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以和谐社会的人本理念为立场分析了在违约责任中引入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旨在把和谐社会的人本理念充分融入到法律中,把法律对人的关怀从物质领域扩展到精神领域,从而促进立法技术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马茹萍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6(5)
政府违约责任兼具权力因素和契约精神,从而决定了其特殊性.一些民法学者认为根据现有规定政府违约责任适用<合同法>,所以其性质理应为民事责任;而行政法学者却认为政府作为最为重要的行政主体,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及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也当然是行政责任.以上两种说法都只看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忽视了政府违约责任所具有的公私兼容的性质,都没有反映问题的实质.只有体现公私交融性的经济法才能为政府违约责任提供正确的法域归属,政府违约责任的经济法属性是其制度构建的基础和前提. 相似文献
17.
刘有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28(4):151-154
虽然有学者从实体法角度(法条竞合,请求权竞合和请求权规范竞合),也有学者从诉讼法角度(旧诉讼标的理论和新诉讼标的理论)试图解决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但,笔者认为应据请求权的基础竞合,说明责任竞合的性质,解决责任竞合的问题,同时亦可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8.
1996年5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后经过2001年修改,该法为完善律师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行业务,规范律师的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律师法》在继承原有《律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于2007年5月18日到被申请人青岛某酒店管理公司处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07年10月1日起至2008年9月50日止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申请人的工资标准为4500元/月.双方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违约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未履行期限(按月计算)乘以50%(最高不超过100%).2008年1月10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旷工3天,私拿被申请人处物品、扰乱被申请人处工作秩序,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申请人的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存在上述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请求裁决:撤销被申请人2008年1月10日对申请人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支付违约金20250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3500元. 相似文献
20.
赵林青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0(2):106-110
传统理论认为,精神损害赔偿不能扩展至违约责任中,违约损害赔偿仅限于财产损失赔偿,在违约责任中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将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权民事责任的范畴之中,我国学者也大多支持这种观点。然而,在某些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债务人的违约行为会引起债权人的精神损害,针对这种状态,我国现行立法没有违约责任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而且在理论界精神损害赔偿是否适用于违约责任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此。精神损害赔偿不仅可以存在于违约责任中,而且违约责任中有必要包含这项赔偿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