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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孙树芳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1(1):173-175,196
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以英美法中的“法律的正当程序”为直接理论依据。基本涵义包括,法官不是政府的工具;法官应当相对独立于法院;法官还必须独立于自我。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中,法官独立居于核心和根本地位,对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起着决定性和支撑性的作用。审判独立植根于法官独立。而司法独立源于“人类对自身的恐惧”,是一种为防止集权而进行的制度设计。但审判独立或司法独立本身并非目的,它的终极目的是实现审判自由,即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要实现法官行使审判权独立,一方面要借鉴世界各国司法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从制度上完善我国的审判制度。这是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62.
廖永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9(5):74-78
法院审判权能否作用于单位、团体内部纠纷是近年诉讼法学理论界一个比较困惑的问题。从现代西方国家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民主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院审判权正逐步扩大对单位、团体内部纠纷与争议的处理。具体就我们国家而言,民事审判权也有进一步扩大对单位、团体内部纠纷与争议处理的必要,但同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技术事项例外原则;第二、用尽团体组织内部救济原则;第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排除司法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63.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和《工作组报告书》中,我国承诺行政审判体制的实质性要求是公正、独立和对审查事项的结果无任何实质利害关系,法院对行政行为享有最终审查权。我国现行行政审判体制虽然在形式上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但存在行政审判组织不能真正独立于行政机关、难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等问题。我国行政审判权的实质独立,是切实履行世界贸易组织义务的要求。 相似文献
64.
谢阿桑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6(12):214-217
既判力是指法院在生效判决中,对于诉讼请求的裁决所赋予的共有性或拘束力.赋予确定判决以既判力,维护了审判权威,实质上也维护了国家法律的权威.这是社会有序运行的前提,也是走向法治的必然要求.民事诉讼在纠纷解决途径中之所以具有不可替代而又举足轻重的地位,最重要的原因都在于判决的最终性和不可替代性,而其最终性和权威性的最充分的体现则在于民事诉讼立法对判决效力的明确赋予上.进一步完善既判力制度,对维护我国民事裁判的尊严与权威,提高审判的诉讼效益,维护判决的安定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进一步完善既判力制度,应借鉴法治程度较高的两大法系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法律文化传统,做好法律条文的设计,同时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65.
徐阳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5(5):47-48
审判中立和审判权威是司法公正的要求,也是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之间形成必要制约的需要。审判中立与审判权威是互相促进的两方面。科学公正的诉讼结构是审判中立和审判权威的内在制度保障,而司法独立则是外部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6.
宪法能否在私法领域中适用,是讨论宪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时一个不可回避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民事审判权的作用范围。在西方国家,关于宪法在私法领域的适用,主要存在“直接效力说”、“间接效力说”、“国家类似说”等理论。我国直接依据宪法判案尚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但是通过借鉴民法上的诉因寄生理论,可以对那些在民商事实体法律中尚未予以具体化的宪法基本权利起到保护作用。当然,最根本的措施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67.
李超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4):19-23
权力一元到三权分立,中国近代社会权力体系的重构可以视为社会各层面政权管理体制上的转变.作为对德、日政体仿效的结果,近代中国对司法审判权体系的认识集中体现为建立独立的司法审判机关,配置独立进行司法审判的法官.但以理想的近代分权模式完成中国政治权力体系的重构,以理想的制度设计实现新型权力规范的正常运行,在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着现实的社会适应性难题. 相似文献
68.
论检察权的宪政地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石茂生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2):53-57
检察权宪政地位主要指检察权在一个国家宪政制度或政治制度中的定位和地位.研究检察权问题,健全检察制度,首先必须对检察权的宪政地位做出实事求是的分析.本文从文本性规定和实践性内容两个方面对我国检察权宪政地位作了分析,认为中国检察权是一种独立的基本国家权力,它与行政权、审判权相并列. 相似文献
69.
蔡洁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3):62-68
1913年8月,南州女校校长周静娟因与教员徐品花自由结婚,被父亲周钺逼死于江中。案件被曝光后,引起了上海各界的聚焦。上海县检察厅与华亭县检察厅围绕犯罪地点,对本案审判权展开了一场数月的争夺。尽管周钺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舆论界对周氏父女的评价却是毁誉参半。此外,周静娟与周钺在新旧之间徘徊的形象亦被文学作品所捕捉和书写。本文通过历史与文学双重场域所呈现的"周钺溺女案",探究民国初年性别秩序重构中的松动与紧张,进而分析,女性在突破传统道德伦理方面,民初与"五四"之间尚有一段距离。 相似文献
70.
《中州学刊》2021,(1)
诉权作为内核要义使得检察权的指涉具有了实质内容和较为清晰的语义概念。检察权是公权力在法律实践中的根本体现,在诉讼申请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审判权为中心、与被告诉权相对立、以侦查权为辅助的主体间关系结构,这是检察权最基本的伦理结构样式。强调对检察权进行伦理审视,有益于正确行使检察权,因为主体平等是检察权的伦理基点,救济失衡是检察权的伦理价值,理性妥协是检察权的伦理逻辑。检察权的具象呈现出无司法不检察、无立场不检察的职能之合,更因司法优位、三权分立和联邦主义的权力结构模式不同反映出模式之异及与之相应的不同伦理特征,检察权的这种耦合与差异本身就是其内存运行的伦理理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