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7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李鑫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640-648
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作为法院核心的司法管理方法,“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经过司法实践探索已逐渐发展为一体化的“审判监督管理”,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赋能,在司法实践中积累了较多的建设成果和创新做法。但迄今为止,关于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的理论架构尚未完全形成,整个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模式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其中尤其需要对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标准缺位、配套应用系统研发的技术限度、司法人工智能融入的价值失衡、粗放管理导向偏差的数据失真等问题进行反思。本研究基于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改革实践和理论总结,尝试构建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的理论体系,从底层支撑、应用平台、管理维度、一体化管理模式等方面,为智慧审判监督管理一体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实践架构。 相似文献
22.
唐东楚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0(2):193-197
在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再审与审判监督的关系被立法的"监督情结"和国家本位主义扭曲,呈现出审判监督权的过度发达和再审诉权的缺失,违背了民事诉讼的规律.修订立法时,应当辨正二者之关系,取消由法院内部职权发动再审的"审判监督",将检察院的抗诉监督地位界定为当事人申诉案件中的"公权发动再审者"和公益再审抗诉案件中的"中请人或原告",在制度上区分当事人"再审诉权"性质的"中请再审"和"检举控告裁判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性质的"申诉",以期解决现实中"再审无限"和信访成堆的难题. 相似文献
23.
由于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行<民事诉讼法>已经不能让人满意,并不能适应现阶段对民诉法改革的要求,对其修改也成为必然.2007年10月出台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在实务界和学界都掀起了一场热烈的讨论:修改决定就申诉难和执行难两大问题做了部分法条修改.但这样的修改结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24.
论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分析再审程序的内涵出发,剖析现行诉讼法关于再审程序所存在的几个方面误区,结合审判监督实践,在借鉴、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再审程序改造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取消法院依职权再审、建立再审之诉等改造论。 相似文献
25.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冯锦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7(4):78-83
北宋司法监察制度由独立监察机构的监察、中央行政的监察以及司法体系内部监察三道监察网构成,其设置内含不少合理之处,对合理司法,提高效率起过一定积极作用.但观其具体实施则弊端重重:整个体系中没有一个单一行使监察职能的监察机构,司法职能与其他监察职能往往相混;司法监察实际分为两套几乎不相干的体系——地方监察与中央监察,使地方监察受不到中央控制;行政对司法的监察使得司法监察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沦为行政的奴婢.而这一切的最终症结在于封建专制,封建专制体制使监察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相似文献
26.
法院调解以其自有的公权力与私权利统一的优势,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目前,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尚存不足,应需删改.本文就删除法院调解的前置条件、设置庭前调解制度、实行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诉讼和解以及严格法院调解审级制等问题发表了浅见. 相似文献
27.
徐阳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6(5):45-47
目前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受到的限制很少 ,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对判决既判力的维护 ,并进而影响司法的权威和被告人的权益。刑事诉讼中应树立审判监督程序是一事不再理原则例外的新理念 ,在程序上应对审判监督程序提起进行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28.
徐阳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2):8-10
日本刑事审判救济程序可分为上诉程序和非常救济程序两类。其特征为:审级制度对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兼容;救济程序的精密化;审判救济程序凸显出对程序正义的诉求;审判救济程序体现实体真实与人权保障双重目的。日本刑事审判救济程序在审级制度改造、可上诉的程序性裁判事项、审判监督程序改造等方面对我国有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29.
清末地方司法改革是在民族危机深重的特殊社会背景下进行的,一方面日益严峻的社会问题推动了地方司法改革等新政的实行;另一方面有利的社会条件又推进了改革的进度。该文主要以地方司法改革中的审判监督制度改革为研究对象,对这一改革的背景、原因、内容和影响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0.
权力不受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专断,侦查权、审判权也是如此。检察机关与生俱有的监督性决定了检察机关成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各种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越两国检察机关都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在具体监督的权限和范围上,却有很大的差别。鉴于我国目前的司法现状,有必要借鉴越南的法律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监督制度,以规制权力,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