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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中国相继发生的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反应了当前社会诚信和道德缺失问题非常严重。有人将这些道德缺失的现象归咎于市场经济本身,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的必然代价,难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建设真的是对立的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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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彩色馒头余波未平,牛肉精膏风波再起。都说国人的创新能力不足。其实大谬。相比于别的民族,国人的创新能力决不逊色,只不过创新方向不同而已。人家的创新能力,大多用来提供正价值,而国人的创新能力,却往往用来提供负价值,说得直白一些,往往用于谋财害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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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锡凤 《市场瞭望(下半月)》2012,(9):104-105
瘦肉精,这个令中国大陆的消费者“闻之色变”的东西,在美国却是被允许用作饲料添加剂的。原因在于,美国人不吃动物内脏,而在动物内脏中恰恰积蓄了对人体有害的瘦肉精成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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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事件发生后网上盛传:外国人喝奶粉长结实了,中国人喝奶粉长结石了。还有人说中国人的化学知识都是从食品中学到的:比如农药残留、瘦肉精,比如苏丹红、三聚氰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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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有朋友问,“现在吃什么放心?”。是啊,吃什么放心呢?猪肉中含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鸡蛋黄有色素,喂奶粉吃出大头娃娃,喝白酒丢了性命……一种种假冒伪劣食品不断被揭露,被曝光;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制假售劣案件被查处,被打击。广大群众不禁要问:“究竟,我们还能吃什么?”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已到亟需下大决心,用大措施,凭铁手段,予以彻底解决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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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4(1):1-9
河南首起特大"瘦肉精"案是具有重大影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典型犯罪案件,对于相关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具有多方面的启示意义。该案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键是对于危险方法相当性的认识与判断。应运用类比的思维方式和解释方法,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从而判定行为是否具有危险方法的相当性。该案中刘襄等人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非法经营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想象竞合犯,根据从一重罪处理的原则,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有下列因素影响了该案的定性处理: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及刑法理论因素、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因素、民意因素和政策因素。该案定罪是多种因素综合发挥作用的结果。该案对于一般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定性具有启示作用,即在定性过程中应注意案件具体情况的分析、犯罪特征的考察以及多种因素对定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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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涵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3):201
时至今日,人们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讨论日益激烈,随之而来的担心也有增无减。瘦肉精、膨大剂、塑化剂、三聚氰胺、柠檬黄、面粉增白剂以及各色食品添加剂和植物生长激素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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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说:"民以食为天。"今人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从古到今,食物都是关乎每个人生命和健康的头等大事。然而,如今似乎什么都不敢吃了,我们将何以生存?这不是危言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