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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明代云南永昌地区经历了复杂的儒学学校发展轨迹:最先出现的是边地卫所治下的特殊社学,它们虽以“社学”为名,却表现出明显的官办特征,教学内容具有边地和军事特点,更近于官办儒学形式;继之是军民指挥使司儒学,显现出府州县儒学与卫所儒学之间的过渡性特征,以其灵活性兼顾到边疆民族地区不同群体、不同治所的教育需求,但规制相对不完备;最后是府(州、县)儒学,它突破了军民指挥使司儒学发展的瓶颈,实现了边疆与内地学校形制的整齐化。以永昌地区为代表的边地学校体制的演变之路,显示明朝在边疆地区推行儒学以教化百姓为起点,且政策灵活、形制多样,最终实现了改易风俗、发展文教的多重效果,极大地推动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促进了边疆与内地的一体化。  相似文献   
332.
一般认为,县级衙门是清朝国家对地方控制最基层的行政设置.文章就此考察县以下行政政权的设置及其职能,说明清代的县级衙门并非皇朝统治的终点,巡检司署等基层政权是相当一部分州县中位于县级行政衙门与地方村落之间的重要基层政权.然而,无论是县级、还是次县级的政权,到晚清时并没有随着人口的巨大增长与地方社会管理的复杂化而增加,相反,巡检司等官缺反而减少.其原因应从传统中国皇权与地方绅权的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竞争与牵制的复杂关系中加以理解.太平天国以来,随着团练的广泛兴起,地方绅董依赖团练局所等非正式机构,在功能上逐渐取代官方的基层政权,成为晚清地方社会的主要支配者,从而使晚清基层政权逐渐萎缩.  相似文献   
333.
曾涧 《西域研究》2023,(2):93-100
唐龙朔二年(662)尚书省左、右司郎中改名史有“承务”“丞务”和“成务”三种不同记载。因行用时间仅有八年,传世文献可资辨别者甚少,加之目前通行的中华书局点校本《旧唐书》将原本“成务”校改为“丞务”,更使“丞务”一说几成定论。1965年新疆吐鲁番出土《唐乾封二年(667)郭■丑勋告》是龙朔二年百官更名之后的唐代官方公文书,原样保存的当时中央三省相关部门的职官称谓和吏员,可与文献记载一一印证。而敦煌写本乾封二年《氾文开告身》及近年出土乾封三年《苑大智告身》等“王言之制”,新出薛元超、崔安敬墓志等石刻材料也俱提供了更名期间行用新名的实例,且以抄本和石刻形态确证了相关字形。因此可以断定,此次左、右司郎中改名应为左、右“成务”。  相似文献   
334.
法权会议是美国主导的近代国际联合对华立法、 司法调查。 美国在法权会议期间的对华外交呈现出尊重中国 主权完整 与维持 必要之恶 并行的特点。 在制定与践行该外交政策的过程中, 美国法界认知与政府决策密切互动。 20 世纪 20 年代前期, 对于在华治外法权问题, 美国法界主流舆论与政府认知相互影响。 在法权会议筹备阶段, 美国政府迎合法界共识并任用以法界代表司注恩为核心的代表团筹划组织架构与会议流程。 法权会议开幕后, 按照凯洛格对司注恩的训令, 美国对华外交在内部张力凸显后得以重新调适。 在报告书起草阶段, 美国政府继续宏观把控进程。 为保障和协调列强在华利益, 司注恩主导完成 《调查法权委员会报告书》。 最终维持 必要之恶 的现实需要压倒尊重 主权完整 的政策表达。  相似文献   
335.
马国君 《学术探索》2023,(5):94-102
土司“所属司”即大土司领下的朝廷官授土司之省称,大别为宣慰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类下土司,以及土府、土州、土县类下土司。两类“所属司”与朝廷关系言,属中央王朝政区合法基层官员,朝廷要授予印信、号纸、官服,职位准许承袭。与被统辖的大土司关系言,为其属官,接受其派遣和命令。“所属司”生成路径有王朝更替归附者,有政区管理划隶者,有招抚他族、征战有功者。“所属司”设置,巩固了土司的国家认同,对于探讨历史时期民族地区基层治理智慧,铸牢各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336.
<正>近日,经教育部社科司批准,"第五届全国高校社科期刊评优活动"揭晓。我校社科学报从全国高校社科期刊中脱颖而出,被评为"第五届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这是我刊继2006年、2010年连续两届荣获"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之后,连续三届获此殊荣,我刊的办刊水平与质量又一次得到国家及业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本次评选活动旨在落实国家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的精神和部署,  相似文献   
337.
338.
吕志兴  汤东澍 《学术界》2023,(2):142-151
北宋末年起至南宋,皇帝不断颁布制、敕,特许百姓对官吏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越诉”,形成了“特许越诉法”。“特许越诉”的对象是官吏侵犯百姓人身权财产权、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要求百姓履行义务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都是管理相对人即百姓,被告都是管理者即官吏。宋代“特许越诉”的受理机关一般为被告的上级司法或监察机关,管辖机关级别高;对“特许越诉”的审理与监察制度及对相关官吏的追责相结合,力度较大。宋代“特许越诉法”为中华法系行政诉讼制度之独例,彰显了宋代法制居于中华法系极高水平和世界同时期先进水平,其内容对当前法治建设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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