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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进入第二阶段后,随着广大林农自治能力的逐步提高,市场和政府不能涵盖的林业生产领域方面出现了"第三部门".本文对"第三部门"的出现、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要加强对"第三部门"的制度支持与约束,完善提高"第三部门"自身参与能力的政策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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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乡村治理的关系是目前农村研究的一个新的学术领域.在林改背景下,过去一直隐藏着乡村的林权纠纷在确权、分户经营的政策安排下纷纷显露出来,在全国呈现出一种上升的态势.就乡村治理层面来说,林改后将对村庄的财政收入、社区组织资源、村庄社会关系和村庄稳定都会有一定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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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林业生产快速发展,营林者积极性空前高涨.然而,由于受集体林权资产特殊抵押品特性、借款人实力单薄、贷款人缺乏激励、相关政策法规不配套等因素的制约,集体林权抵押贷款业务还不能满足林业发展的要求.促进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的对策:完善集体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机构的改革和业务创新;提高借款人资信水平;科学、公正地评估林权价值;疏通林权抵押物变现渠道,消除抵押物变现的制度瓶颈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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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历了四个历史阶段,但仍存在问题,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林地质量,扩大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本文在分析现有的集体林权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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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农集群创业有效弥补了由集体林权改革打破的林业经营的规模性和区域产业的统一性。从林农集群创业的过程模型和形成模式上剖析了集体林权改革后林农集群创业的形成机理,将林农集群创业概括为"自然形成""自然形成-政府扶持"和"政府扶持-自主提升"3种模式,构建了基于金融扶持、技术引进和管理的3种培育路径,并指出应在林农集群创业路径上进行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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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背景及动因分析——基于福建省村级案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红霄 《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7(4):68-72
本文对我国集体林权制度背景及动因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并提出:森林初始产权在农村集体成员间的公平分配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基础;农民权能和利益的赋予与救济是集体林业持续发展的保证;政府行为的有限与规范是集体林权制度安全与高效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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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虽然林农林地经营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但林地的分散化使得林业经营的规模效应下降。江西是林权改革的试点省份,共有94个示范性林农合作组织。依据从这些组织获得的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后的结果显示:林农合作组织的规模、林权改革制度和林农经营范围对合作组织的收入均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政府应鼓励林农合作组织进行规模扩张,给予合作组织资金和财政上的支持,为多种合作组织模式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合作组织的内部管理,为合作组织向下游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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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中林地流转规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了加快林业的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集体林权改革的政策和文件,其中关于林地流转的规范是最重要的内容.<森林法>缺乏对林地流转的具体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不能反映林地的特征,有关集体林权改革的国家政策和地方政策在规范林地流转方面存在较多冲突.本文主要从林地流转的范围、参与主体和流转期限三个方面梳理了我国林地流转规范的冲突,并分析和提出了协调这些冲突的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