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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是一个客观事实,但损害计算的参照不同,损害赔偿额也就不同.在买卖合同中,计算冲突产生后,宜将计算方式的选择权赋予赔偿权利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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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峰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3):82-83
货物风险的负担即货物的风险何时由卖方移转于买方 ,是货物买卖合同中非常重要的问题 ,其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各国买卖法对此都很重视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也作了专门规定。我国的合同法亦借鉴各国立法对此做了规定 ,其主要采用“交付主义”原则确定货物风险的转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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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卖合同中,等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提出异议.但同时对于买方提出异议也应有一个期限的限制,这便是异议期限制度。本文结合CISG和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该问题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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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 《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90-91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 ,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 ;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 ,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布的背景 ,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 :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 ,适用条件消除 ,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 ,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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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鸣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4)
我国法学界和司法界把是否进行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的传统观点,是对登记制度属性的误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只发生公示的效果;产权变更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登记和房屋产权登记对合同履行有所影响,但并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要结合<解释>的法律依据和发市的背景,正确理解我国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惩罚性赔偿责任不是普通违约责任,适用条件消除,只要不影响买受人合同目的的实现,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并非"双倍赔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