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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当前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主要表现为:流转价格偏低,固定不变;流转收益分配不合理;土地的农业用途被改变;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被侵犯等。其原因主要为:农村土地产权不明晰,所有权主体虚位;农民权益保护相关制度不完善;基层政府对土地流转的不当干预;土地流转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等。为了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的权益的保护,需要明晰农村土地产权,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归行政村一级农民集体所有,并完善相关制度;减少乡镇府的不当干预,强化乡镇政府对土地流转的指导与监管;培育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化服务环境等。  相似文献   
112.
农地使用权流转: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帕累托最优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地制度的根本问题并不是所有权问题,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也不应是农地产权的归属问题.农地的私有化和国有化都不符合我国人多地少、生产力不发达的实际,而农地使用权流转是任何一项农地产权制度改革都绕不开的问题,也是促使潜在利润内部化的帕累托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113.
伴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发展,边疆民族地区不同民族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也日益增多,此类纠纷因合同流转主体民族多元、流转期限过长、流转价格过低等因素在履行中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流出方通常诉请法院解除或变更合同。审判中合同稳定性与情势变更之间的法律适用问题日益凸显,对此需要从法律、民族、社会的视角进行综合考量,在明确审判思路的基础上能动司法,提出规范和促进边疆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114.
农地撂荒是在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存在的社会经济现象.在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条件下,农户非农化带来的农地撂荒问题需要通过农地流转来解决.确权颁证增强了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排他性,在农地流转便利、流转收益较大的情况下会促进农地流转,进而减少农地撂荒.采用四川省9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区市426户农户的调查...  相似文献   
115.
洪银兴  王荣 《管理世界》2019,35(10):113-119
新时代的农业现代化要求引入现代生产要素,实现乡村振兴。农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是新时代农业现代化的制度基础。"三权分置"的改革不只是推动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经营权流转前先要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实现土地的集中和统一规划,积累土地资本。在此过程中流转的是承包地,农户的承包权没有丧失,只是改变承包权益的实现形式,农户通过承包权的股权化,取得货币收益。在土地集中和统一规划基础上进行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其目标是根据发展现代品质农业、提高附加值要求选择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是以土地资本来选择土地的经营者,以推动现代生产要素进入农业和农村。"三权分置"下土地流转的意义要充分评价。如果说农村前一轮的改革实行承包经营体制是释放和激发农民的劳动活力,实现劳动的价值,那么这一轮的"三权分置"的改革则是释放和激发土地活力,实现土地价值,从根本上改变农业的弱势地位。  相似文献   
116.
117.
118.
单平基 《东岳论丛》2022,(10):174-183
为助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需对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中“承包方书面同意”的法效力进行解读。理论界对此观点不一,将未取得此项同意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界定为无效、成立但未生效、有效、有效但承包方有解除权者皆有,司法实践更是呈现一派裁判乱象。土地经营权的本质系可入市交易的财产权,这决定了其再流转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存在实质区别。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具有不同形式,不能简单适用债权债务概括移转规则。“承包方书面同意”的制度意旨在于保护承包方权益,但不应作为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的法定生效要件。对违反者,承包方可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并请求土地经营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承包方对土地经营权再流转合同无解除权。解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法效果因农地的实际占有状况而有差异,若农地仍由土地经营权人实际占有,则承包方可要求其返还;若农地已由次受让人占有,则无权要求其返还,但可请求土地经营权人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19.
创办安徽省第一所近代学校——桐城学堂,是吴汝纶实施近代教育的唯一一次实践,比较全面地体现了吴汝纶的教育思想。《办学公文稿》则凝聚了吴汝纶在中国处于危亡之际为救亡图存而改革教育的诸多思考,是研究考察吴汝纶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的重要文献资料。  相似文献   
120.
农业科研单位公文写作,既具有公文写作的一般规律,也具有农业科研特性。在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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