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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置于体系化解释之下,依平民成士的视角,《公冶长》的逻辑框架得以显现。从民间社会培养平民成士的基本原则到平民成士的基本特点和认识误区,再到平民成士的难点和优势,再到实现中的重点和难点,再配之以解决问题的基本策略,使得《学而》中的教育私学化、《为政》中的治理民间化、《八佾》中的礼乐日常化、《里仁》中的乡里自治化在平民成士中得以体现,民间社会第一次有了自身的独立价值观(志在天下)、完善的伦理体系(学道爱人)、科学的培养路径(自讼好学),自足的民间社会(民兴于仁)成为了整个中华文明的传承载体。  相似文献   
812.
数字经济时代,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应用导致的法律问题层出不穷。2017年,国务院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中提出要明晰人工智能的法律主体地位。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厘定是解决人工智能其他相关法律问题的“钥匙”。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厘清与人工智能的生成内容界定、侵权责任认定、责任能力承担以及惩罚标准的适用等方面都紧密相关。现有对人工智能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主要是以主客体二分法为讨论的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人工智能法律主体适格性的研究应当回溯至法学理论的本源,从民事主体自身的适格性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方能知其所以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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