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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我国死刑研究存在着三个误区,具体表现为:以世界潮流代替中国思考;对民意的过分媚俗;死刑不能承受之重。要走出上述误区,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路径调整:一是转向中国死刑问题的实证研究。向实证研究转变,就是要把重心转移到对个案死刑判决的关注上来,并明确中国死刑适用的具体标准。二是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要实现二者的统一,至少必须做到一个坚持、两个避免、一个引导:坚持严格执行法律,避免操之过急,避免矫枉过正,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合理引导民意。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以缓解死刑的压力。既要通过刑事立法手段改变重刑主义的刑罚结构,也要对与死刑相关的诉讼制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362.
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是我国现阶段司法机关的目标和任务。现阶段对死刑进行司法控制,其实际效果特别是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更优于死刑的立法控制。实现死刑司法控制的路径在于:一是倡导死刑裁量者树立刑法谦抑的人权保障刑法观念;二是建立死刑适用的量刑规范化标准;三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目标或对象范围应是严重暴力类犯罪;四是明确死刑司法控制的主要替代措施是死缓制度的适用。立足于对J省死刑裁量法官的调研,从地方司法实践中归纳出广泛认同的死刑裁量规则,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J省死刑裁量标准指导意见》,是对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一个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363.
试论生命伦理视域下的死刑存废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代社会,随着人们对生命伦理问题的认识不断加深,死刑的废除也将成为必然趋势。死刑是历史的产物,它本身是残酷的,其判定也难以避免主观因素的干扰。另外,还有它的不可挽回性也使其废除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364.
侯国云 《南都学坛》2006,26(6):79-85
刑法学界在死刑问题上早就形成了存、废两派,但至今两派在论辩中难分胜负。废除派难以回答为什么被害人不可剥夺的生命却被杀人犯剥夺了;也难以回答杀人犯违背了不剥夺他人生命的义务,其自己的生命为什么不可剥夺。保留派用报应理念为死刑辩护已经不合时宜,从遏制力上又拿不出死刑遏制犯罪的实证资料。尽管如此,但我们仍然倾向于废除死刑。并认为,还可补充几点废除死刑的理由:死刑会成为罪行更严重的人毁灭罪证的手段;死刑会成为一派政治力量镇压另一派政治力量的手段;废除死刑可以树立善的榜样;废除死刑能从整体上减少“人为地剥夺生命”的不人道行为。  相似文献   
365.
由于我国当前尚不具备废除死刑的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法制观念等条件 ,所以我国一贯实行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但是这一刑事政策在落实过程中 ,由于封建重刑主义思想、传统价值观以及我国现阶段经济和治安状况的影响 ,在实体控制和程序保障方面都出现了种种问题 ,除了在死刑适用对象限制方面值得肯定外 ,不论是死刑适用条件、死刑实际执行制度 ,还是死刑程序保障方面都没有充分体现严格限制死刑的政策 ,使得我国的死刑政策没有得到充分贯彻 ,甚至还与死刑政策发生了某种背离。  相似文献   
366.
关于中国死刑存废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为严厉的刑罚。中国刑法既不废除死刑 ,又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 ,体现了慎用死刑的政策。死刑的存废是以中国的具体情况以及社会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来确定的。立法时 ,应顺应时代和潮流的发展 ,不断改革完善中国的死刑制度 ,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367.
唐代县级政权的司法权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唐代典律中所规定县级政权的司法权限与司法制度实际运作中的司法权限来看 ,唐代地方政权之间在司法权的划分上非常模糊 ,越级上诉现象非常普遍 ,而唐代司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逼供与皇帝和高级官员带头违反司法程序 ,使得县级政权获得实际上的死刑处分权 ,由此造成唐代司法制度的混乱  相似文献   
368.
王美丽 《中州学刊》2006,(4):99-101
司法实践中一些死刑判决所带来的尴尬表明,在我国刑事诉讼中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这两大目标有时难以兼顾。为此,应确立保障重于惩罚的刑事诉讼原则,并以此为基础在死刑的适用中增加一些新的量刑标准,如对能够积极补偿被害人的损失且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人免除死刑,对年龄超过70岁的犯罪人不适用死刑等。  相似文献   
369.
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自古就存在,我国各朝代都规定其最高法定刑是死刑,然而这种现象并未因为刑罚的严酷而减少,而现在各国刑法都普遍走向轻缓化,并开始逐步废除死刑。然而,我国的贪污贿赂现象却与日俱增,对此问题本文拟从贪污贿赂罪中死刑的有关立法沿革及立法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有关贪污贿赂罪死刑立法的有关问题。  相似文献   
370.
唐棣  李沛清 《兰州学刊》2006,(11):175-176
关于死刑的保留与废除之间的争论已在世界范围内持续了几个世纪,双方均有针锋相对的立论。虽然世界上近半数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笔者偏向“保留论”。这就涉及到死刑所具有的价值,本文从其理论根据、与人权的关系以及其在实现刑罚功能和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加以阐述,以确立关于死刑的正确的价值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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