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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闫厚军 《理论界》2006,(11):88-89
我国政府一直为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做积极准备,但死刑制度的去留仍然是国内法与公约相左之焦点,本文就我国死刑制度的历史发展趋势、当前死刑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废除死刑所需的物质条件与人文背景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502.
在很大程度上,生命权的保障取决于生命权的限制是否适当并是否有基本的标准。明确生命权的限制标准,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和维护法制的统一,在当今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生命权限制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限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规定的层次不高。建议在宪法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原则性的规定,在法律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并以限制国家机关剥夺生命权为立法原则。在死刑适用方面,确立"只惩害命"标准;在武器使用方面,确立"紧急救命"标准。  相似文献   
503.
死刑缓期执行与死刑立即执行是死刑执行的两种方式,两者的适用条件至今学界观点异彩纷呈,但学界的诸
多观点均不能达致完满。在现行的刑法框架内寻求死缓适用条件的路径应坚持先后不同的位阶顺序:“罪行极其严
重”是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是区隔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分界线。“罪行极其
严重”应从客观危害上框定死刑适用的一般条件,遵循行为刑法原理;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应从主观情节上予
以考量,遵循行为人刑法原理。通过对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的评估,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颁布指导
性案例等予以把控死缓适用的实质标准。  相似文献   
504.
通过对澳门死刑死刑观的历史变迁的研究,指出澳门死刑废除的理论依据与欧洲近代关于死刑观念的人权思想的变化息息相关,进而论述了我国内地虽一直延续死刑制度,但也存在有关死刑存废的争论。因此,从澳门死刑废除的历史及其效果来看,可以给正在不断进步的我国内地的刑法制度以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505.
国际人权法与我国的死刑政策的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尊重、保护生命权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 ,并已成为了国际人权公约一项重要内容。二战后国际组织通过起草与制定国际公约来限制、废除死刑的适用。限制死刑直至废除死刑是国际公约对死刑的基本态度。在批准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后 ,遵守《公约》的要求将转化为我国的国家义务。我国应及早对现行死刑政策进行调整 ,为《公约》在我国的生效实施做准备  相似文献   
506.
《领导广角》2001,(7):43-43
近日,福建省福清海关原关长郑平被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相似文献   
507.
1999年11月4日,细雨霏霏的江城武汉。威严的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厅内,备受人们关注的湖北省驻港窗口企业宜丰实业有限公司副厅级干部金鉴培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正式开庭判决。贪污、挪用公款总计达188367500港元的金鉴培被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于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全部赃款。  相似文献   
508.
目前,我国还不具备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但通过程序保障慎用死刑,已成为学界的共识。律师充分介入死刑复核程序,对于保障该程序功能的实现尤为关键。因此,有必要检视我国现行刑事政策下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与构造,使律师按照《刑事诉讼法》总则部分关于辩护与代理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辩护权;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进一步扩大人权保障的成果,充分发挥律师在实现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和价值方面的作用。  相似文献   
509.
随着社会的变迁发展,废除死刑越来越成为主流趋势。目前,大多数国家只是保留暴力性犯罪死刑,而贪污贿赂犯罪属于非暴力性犯罪死刑理应得到废除。我国也有部分学者提出了死刑废除理论,为废除死刑提供理论基础。同时非暴力性犯罪在法律方面、人权方面都显现出了适用死刑的不正当性,基于这些原因,阶段性废除贪污贿赂犯罪死刑适用,发挥死缓作用,以终身监禁制度部分替代死刑适用为日后我国死刑的废止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510.
《江西社会科学》2017,(8):183-191
我国未对死刑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作有效切割,死刑裁判长期存在着"重定罪而轻量刑"的不良倾向,整个庭审活动主要围绕定罪进行,量刑无法成为庭审的实质内容。死刑量刑附属于定罪程序,存在着干扰法官量刑心证、合议庭量刑虚置、陪审量刑适用率低、控辩双方参与量刑受限等一系列量刑非实质化问题。定罪量刑程序彻底分离才能保证死刑量刑的适当与公正,符合死刑量刑程序的国际趋势。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的改革应以实现死刑量刑实质化、控制死刑适用、保证死刑量刑公正为目标,严格遵循"先定罪、后量刑"的两阶段庭审结构,重塑具有本土特色的完全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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