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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网络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版权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侵权纠纷不断发生。针对该问题,在中美两国之间,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比较分析的角度,列举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中“避风港”制度的适用情况,讨论了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分析了维亚康姆诉YouTube 案、“雅虎
案”等案例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认定,从而进一步阐释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第三方引发的版权侵权纠纷应当承
担的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72.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减轻城镇职工看病负担、化解重大疾病风险及保护人力资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及鼓励下,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已经建立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然而,我国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市场发育并不成熟,在发展及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笔者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了 相似文献
73.
社会福利是现代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有效的社会福利服务,是对社会整体的投资,它会使社会上各阶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潜能得到发挥,从而促进社会的发展与和谐。但社会福利服务包括的范畴很广,政府若兼顾政策制定者、服务提供者和监管者几种角色,一方面难以兼顾,另一方面也会面临功能、角色的冲突。而政府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服务,就是政府承担社会福利的一种新途径。 相似文献
74.
利用2006年生殖健康社会性别分析项目在北京市宣武区、天津市和平区、山东省即墨市、浙江省德清市和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五个县区的调查数据,运用多层线性回归模型,探讨乡镇/街道的基层服务提供层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对服务对象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服务提供层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与服务对象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服务提供层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的提高可以减弱男性和女性、已婚和未婚,以及不同年龄的服务对象群体之间的社会性别意识的差异,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生殖健康社会性别意识的提高。 相似文献
75.
我国学界大多以物化思维模式为基础,将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来对待,此种界定混淆了网络虚拟财产与其他具有网络化形态的财产类型的界限。从本质上看,网络虚拟财产应被界定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向权利人提供的专属性服务行为,此种界定准确地反映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权利人之间的持续性法律关系,为各方主体利益的平衡提供了博弈平台,有效涵盖了多元化的网络虚拟财产类型,并有利于制度外延根据网络技术发展而进行适应性调整。 相似文献
76.
在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协助对于侦查机关侦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立法层面来看,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旨在确立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侦查协助的制度框架;从操作层面来看,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具备了提供侦查协助的现实基础。但在司法实践中,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侦查协助的积极性普遍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侦查协助范围不明确、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信息保密义务冲突、缺乏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补偿和救济几个方面。当前可通过区别案件类型、明确协助范围、强化监督制约、构建救济与补偿机制四个方面入手,破解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侦查协助困境。 相似文献
77.
78.
79.
鲁春雅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
以QQ服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服务是一种网络传输服务。网络传输服务在技术手段和服务方式上具有自动性和被动性特点,这决定了传输服务不具有信息存储功能。受此影响,网络传输服务提供者既不对信息的合法性承担事先审查义务,也不承担发现违法信息的特别审查义务,在接到通知后也无须履行移除义务。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维护公共秩序,网络传输服务提供者应依据民法和公法规定承担一定的阻断义务。 相似文献
80.
谭思扬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1(2):94-98
互联网既是各方主体分享优秀资源与作品的平台,亦是各类网络版权侵权纠纷的重灾区.在平台化成为主要趋势的时代,对迎来新型角色转型与升级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设置了更多的义务.传统技术背景之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版权保护采用的事后规制模式已然无法应对层出不穷的新型版权纠纷,应当顺应互联网时代技术革新与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对于特定版权场景下网络服务提供者进行定位,从主体类型之划分、履行义务类别之划分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版权保护义务的完善路径等角度出发,对其各自应承担的版权保护义务进行重新梳理与建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