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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李秋菊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5(3):49-52
学界对《再生缘》的结局主要持两种看法:悲剧结局说和已无需结局的结局说。两种观点一致认为《再生缘》的结局不可能是团圆结局。而若据原作文本中的一些重要伏笔,以及作者的创作思想,陈端生的创作初衷恐怕确是让丽君复妆后与少华花烛成亲,也即《再生缘》的结局应是大团圆的结局。 相似文献
52.
通过对与“配偶权”概念联系最密切的“家庭功能”、“婚姻本质”两个方面的分析,得出当前我国两性生活形式为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社会责任正在弱化、婚姻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契约的结论,并以此为前提讨论了配偶权的内容、性质和法律保护。笔者认为配偶权是一种来源于婚姻契约的兼具绝对权、相对权双重性质的人身权,其项下具有多项子权利,对它的保护视侵权人为配偶或第三人而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53.
作为近世文学萌发期的代表性文学样式,元杂剧作品中当然不乏对个人权利和要求的渲染,女性形象对爱情和婚姻的追求是其中的一个重要侧面。但元杂剧中女性形象强烈的依附性人格无法使其承担太多重负,元杂剧作家们在她们身上和相关作品中努力试图的,只是在正统儒学式微的背景下,另辟蹊径,以达到教化的目的。元代婚恋杂剧中的女性形象是中国文学近世性复杂特征的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54.
巫若枝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06,18(5):1-5,58
国内有关婚姻法在法律体系中地位的主要论述,主要散见于各种教科书和婚姻法修改论争中。主流观点可称为婚姻法私法论,其主张婚姻法属于私法应“回归民法”,并适用私法自治原则,在婚姻法中建立全面的权利体系。然而,有关论述普遍存在论证过程简单、论证逻辑错误、缺乏论证、研究视角单一等问题,而难以具有说服力。有关婚姻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应改变从理论到理论的研究思路,应扎根于社会生活本身,从实际出发,从有利于解决中国婚姻家庭的实际问题出发作扎实的研究。 相似文献
55.
在传统的民法里,婚姻家庭关系、劳动关系和土地财产关系的调整,均属于民法的任务,但在前苏俄民法里,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都脱离民法而呈独立状态。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承袭前苏俄的法律观念,也将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从民法中剥离出去;改革开放以后,这些社会关系的调整逐渐呈现出不同程度回归民法的趋势。 相似文献
56.
吴云峰 《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103-110
在传统父权制社会,包办婚姻是主要的择偶方式。华中革命根据地颁布了一系列婚姻政策、法令,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再婚自由,使根据地的择偶方式发生了变化。自主婚姻开始出现,离婚案件增多,寡妇再婚得到社会认可。但婚姻自由政策的推行也遭遇了革命整体利益、传统习俗及性别矛盾的制约,自主择偶并没有成为根据地民众主要的择偶方式。 相似文献
57.
白话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成书于明末清初,该书最具震撼力、影响最持久的是它独具特色的语言。全书基本以山东方言写成,本文试从方言词语、方言句式、歇后语和俚语三个方面略谈《醒世姻缘传》的语言。 相似文献
58.
江苏省昆山市农村群众婚育现状的调查结果说明 ,苏南农村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基本上与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一致 ,但在子女个数、养老等问题上仍有一定距离 ,应采取强化宣传教育、发展经济、健全社会养老保障机制等措施加以改变 相似文献
59.
孟华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31(1):97-101
汉代是中国封建婚姻的奠基时期,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两汉皇室婚姻。其形致多姿、特点迥异,具体表现为西汉时期皇室婚姻不论贵贱、不重贞操、不拘辈分,而东汉时期皇室婚姻则变得审慎、制度化。这一变化的产生是由两汉社会经济基础和思想文化背景的变迁造成的,即社会经济基础由西汉时期的小农经济发展为东汉时期的大地主庄园经济;思想文化背景由西汉初期对儒家传统道德的轻视和社会风俗的放纵不羁发展到东汉时期的儒术独尊和知礼守节。 相似文献
60.
我国现行婚姻法中的权利救济制度只要求在离婚时适用,其自身存在的不足,客观上削弱了该制度功能的最大发挥,背离了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目的,有重构之必要。一是建立我国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二是完善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取消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享有和行使以离婚为前提的限制性的规定,赋予受害方配偶选择诉权的权利。三是拓展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及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