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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起源于西周是法史学界很有影响的观点,其论据以《礼记.月令》中的内容为主,也有《周礼》及西周铭文的记载。但依据相关典籍记载,现有论据尚不能证明西周及春秋时期存在刑讯的使用,而只能表明战国时刑讯开始作为一种事实行为出现在司法审判中。其制度化则始于秦统一之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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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在中国传统法律制度的运作中本有其特殊的功能. "海通"以来,西人却以之为中律野蛮的重要表征.甲午、庚子以后,西潮的影响愈趋扩大,朝廷和读书人开始自认野蛮,倡导包括废刑讯在内的带根本性的法律改革.修律大臣和朝廷高层并非从维持社会治安的角度,而是从收回治外法权的视角去思考问题,骤然废止刑讯(只保留死罪可刑讯),将刑部、御史和督抚认为废刑讯将不利于审讯的谏言置之不理.结果废刑讯的谕旨实际得不到很好地执行,原来寄予厚望的西式审判厅之效果也不理想,反而导致讼狱积压、滥用非刑的恶果,于斯可见清季修律急于收回治外法权而不顾实际国情的特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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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法治进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冤假错案难免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法治的发展遇到了历史的最佳时机,为更好地追求社会和谐发展,深入探究错案的成因,并思考相应的预防及救济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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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传统社会中非法刑讯治理问题的考察可为当下刑讯逼供的治理提供历史的经验和启示。作为传统社会的代表,清代律例规章对刑讯适用的限制构成了规范意义上的刑讯治理制度,而实践中的治理机制包括对非法刑讯的界定、发现和处理机制。考察发现,清代非法刑讯治理的效果有限,而这恰是其制度目标、制度规范与官僚体制高度协调的结果。与清代相较,当下刑讯逼供治理仍徘徊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以史为鉴,中国当代的刑讯逼供治理之路也许还相当漫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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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梅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3):47-49
《论语》中蕴含着个体尊重、和谐相处、终极关怀等人文关怀思想,在这些思想影响下,古人设计了有条件的刑讯制度、慎狱恤刑制度、职官管理制度、监察制度等具有一定人文色彩的法律制度,并确立了“德主刑辅”的德治观、“无讼”的法律价值观等等,表现出传统法律文化与《论语》人文关怀思想的契合,也展现了传统法律文化人文精神的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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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会蕾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9(6):96-101
《聊斋志异·胭脂》是公案小说中的佼佼者,行文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作为文学作品,其对司法特权问题、管辖权问题、刑讯逼供问题、刑事判决附带民事判决问题等刑事诉讼制度的描述,与清朝法律制度存在着差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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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窦娥冤狱的再思考——从《窦娥冤》关目中的两处矛盾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窦娥冤》关目中存在两处矛盾 :一、蔡婆婆再婚与否及窦娥的罪名 ;二、桃杌太守受贿与否及窦娥冤狱的成因。《元曲选》本《窦娥冤》对蔡婆婆没有再嫁张驴儿之父的表述是非常明确的 ,而这与窦娥“药死公公”的罪名构成矛盾 ,这是故事演变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痕迹。桃杌太守在被定格为贪官的前提下却没有受贿的情节 ,这是剧中另一处矛盾 ,它由剧作内在的矛盾所决定 ,窦娥冤狱的发生因此而不能归因于官吏的贪赃枉法 ,而应归因于中国传统的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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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铁初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25(5):6-12,17
日尔曼法中的刑讯制度与唐德中的刑讯制度既有相似之点,亦有不同之处,两者在刑讯由谁决定与实施、刑讯实施过程的监督及刑讯实施者责任的规定方面均存较大差异。唐律刑讯制度的官方特色过于强烈,导致唐律对于刑讯过错责任的追究难以落实,这是唐代司法实践中酷刑无法禁止的主要原因,也是中国古代刑讯制度至今仍难以彻底废除的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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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陈城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1(2)
面对恐怖主义犯罪,我国传统的应对策略仍然是扩大法网,加重刑罚。其中,在紧急状态下,为了阻断正在实施的恐怖主义犯罪,可能会涉及营救刑讯这一程序法问题。德国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出现了绝对禁止和可以正当化两派对立的观点。围绕着是否能够适用紧急事由以及是否可以违反基本法,其观点交锋的层次从刑事法升格到宪法。在我国的语境之下,恐怖主义犯罪所导致的紧急状态仍然被视为处于正常法秩序之下,在目前的宪法及相关刑事法规范的射程之内,我国尚不能得出营救刑讯的正当化结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