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668篇 |
免费 | 123篇 |
国内免费 | 26篇 |
专业分类
管理学 | 147篇 |
劳动科学 | 14篇 |
民族学 | 20篇 |
人才学 | 27篇 |
丛书文集 | 1438篇 |
理论方法论 | 252篇 |
综合类 | 1801篇 |
社会学 | 117篇 |
统计学 | 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6篇 |
2023年 | 126篇 |
2022年 | 102篇 |
2021年 | 113篇 |
2020年 | 127篇 |
2019年 | 91篇 |
2018年 | 48篇 |
2017年 | 96篇 |
2016年 | 71篇 |
2015年 | 147篇 |
2014年 | 238篇 |
2013年 | 202篇 |
2012年 | 286篇 |
2011年 | 279篇 |
2010年 | 264篇 |
2009年 | 279篇 |
2008年 | 303篇 |
2007年 | 243篇 |
2006年 | 194篇 |
2005年 | 169篇 |
2004年 | 112篇 |
2003年 | 91篇 |
2002年 | 75篇 |
2001年 | 59篇 |
2000年 | 37篇 |
1999年 | 17篇 |
1998年 | 8篇 |
1997年 | 8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81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41.
42.
从广义的法律论证理论角度看,西方学界主要从德性伦理学理论和人文主义两条路径来解决法律决策的程序正义标准问题,但前者不能满足法律论证程序标准的公共性要求,而后者能够确立但不能证立法律论证的程序正义标准。通过变造现有德性伦理学理论而得到的德性法律论证理论认为“事实—价值—共同善”是价值选择行为的结构,人类繁荣是法律论证的最高依据,而人类繁荣有其必要条件和客观要求。德性法律论证理论致力于克服人文主义和现有德性伦理理论的逻辑困难和公共性问题,能够确立并证立法律论证的程序正义标准。因此,可以依据德性法律论证理论的基本立场,尝试建构起法律论证的程序正义标准。 相似文献
43.
福利之正义即一种分配的"适得性",含有需要、应得、平等三项价值要素."需要"是基础性要素,反映了人性诉求与社会本质;"应得"是福利的资质性依据;"平等"作为核心要素,不仅具有多维的特性,还具有多重的调适功能.三者共同构成福利正义的价值内涵.农村福利弱势的实质即正义价值彰显不充分,表现在:需要的目标不明确,社会、物质条件... 相似文献
44.
陈轶 《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Z2)
“自然正义”是英国法治的核心概念,是英国法官据以控制行政行为的方法,因此被认为是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而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是美国法上的基本原则,两者均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理念,且均起源于英国普通法,因此多认为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相同于美国法的正当程序原则。但事实上,两者存在许多差别与联系。 相似文献
45.
关于公平、公正、正义三个概念的哲学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平、公正、正义三个概念是有差异的.正义作为一种理念,是最高层面的道德衡量标准,在社会制度安排上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公正在分配领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利益分配原则和衡量标准,在社会生活中是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公平属于基础层面的衡量标准,强调客观性,注重的是衡量标准的"同一个尺度",带有明显的中性和"工具性"色彩.厘清这三个概念,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问题的理论阐述和实践应用具有积极价值. 相似文献
46.
罗蒂(1931-2007),美国新实用主义的领军人物。他对西方传统的本质主义、基础主义进行了批判,倡导一种后哲学文化。他认为,柏拉图的形而上学和基督教神学对普遍人性的探讨是陷入误区,却又构想了一个将个人创造和社会正义弥合的乌托邦:“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提出一个自由主义的乌托邦的可能性:在这个乌托邦中,反讽主义在某种意义上具有普遍性。”罗蒂分析了两类知识分子,一类是致力于社会正义的,如哈贝马斯等人;一类是主张自我创造的,如尼采和福柯。罗蒂试图调和二者,“自由主义的反讽主义者”就是他的理想人格追求。 相似文献
47.
48.
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是自由而平等的公民在达成民主社会的共同政治认同时拥有公共的政治理性.推理原则及其方法是得到公民认可的.理性的公共性确保了正义原则的合理性.罗尔斯的公共理性为具有共同政治理想规范的、合理而理性的公民在涉及根本政治问题时,具备自觉诉诸公共理性的义务,公共理性应该成为每一个自由而平等的公民自觉履行的义务,失去公共理性的公共政治辩谈很难就根本政治问题达成共识,甚至社会将可能面临分裂和动荡的威胁. 相似文献
49.
不同于普通民事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是一种特殊的司法正义.家事司法正义特殊性的根源在于家事司法价值的特殊性以及家庭法上的家事正义的特殊性.家事司法正义具有特殊的考量因素,它至少包括三个方面内容:在满足当事人多元利益需求基础上依法公正妥善处理家事争议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基本考量因素;实现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是家事司法正义的首要考量因素;维护家庭和谐是家事司法正义的应有考量因素.在家事司法过程中,为实现家事司法正义,我国有必要利用家事诉讼、家事调解、婚姻家庭咨询、心理咨询和治疗等四种机制处理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50.
法律程序的形式性与实质性--以对程序理论的批判和批判理论的程序化为线索 总被引:21,自引:0,他引:21
季卫东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3(1):109-131
本文通过对1990年代初期之后欧美政法思潮的重大转折以及中国法制改革经验的综合性考察,进一步探讨了在价值观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法律程序对于公共选择以及社会秩序正统化的深远意义。针对国内部分学者对强调程序性正义的疑虑,作者指出:现实中滥用形式和程序要件的弊端其实正是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的结果,为此我们的确有必要对照公开、对等、透明以及公平等程序价值来检验和完善现行的程序规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