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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标准专利权滥用的反垄断法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淑华  彭本辉 《兰州学刊》2006,(7):191-193,208
通过对标准专利权滥用的相关界定,归纳标准专利权滥用的主要情形,分析标准专利权滥用违反反垄断法的判断要素,以及如何构成虚假诉讼违反反垄断法,本文提出了我国反垄断立法限制标准专利权滥用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92.
2010年前后,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权保护开始受到关注,特别是自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启动以来,在修订草案中增加了相关条款,对此应否予以立法、如何立法成为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文章旨在对近年来典型案例、司法和行政政策、学术界研究进行梳理,围绕平台责任、恶意投诉、“通知一删除”规则等争议焦点进行评述,以期为电子商务领域专利权保护规则的制定和相关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93.
专利意识滞后 ,影响了我区民营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在产业化和商品化中的竞争力 ,只有增强专利意识 ,依靠专利制度 ,才能更好地对创新技术实施“垄断” ,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把技术创新优势转化成为市场竞争的优势。  相似文献   
194.
专利池许可是一种较新而且较复杂的专利许可形态,专利池既有节省交易成本促进竞争的作用,又有容易造成专利权扩张形成专利权滥用的倾向.美国司法对专利权滥用的规制走过了一段从松到紧再到相对较松的历史历程,2005年的飞利浦诉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案再次体现了对本身违法原则的摒弃.这对我国反垄断立法有一定的启示.  相似文献   
195.
知识产权保护是世界范围内被普遍重视的一个问题。《TRIPS协定》旨在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促进技术的创新、转让与传播 ,以有利于社会的方式 ,促进生产者与技术知识使用者间互利互惠 ,并促进世贸组织成员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本文以《TRIPS协定》为参照 ,结合世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和我国在入世谈判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与执法等的改善与进步作了分析。本文认为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之完善既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也是同世界发展潮流接轨的需要。此外 ,本文还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制度问题做出了评价。  相似文献   
196.
专利确权制度是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长期争议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中,出于提高审判效率和妥善解决纠纷的目的及要求,已有法院尝试突破"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的藩篱,有逐渐从完全遵从专利权的有效性推定向主动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过渡的趋势。在青禾公司诉共创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涉案专利权不具备创造性授权条件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并未直接认定涉案专利权无效。最高人民法院诉诸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对一审法院有限审查的做法予以肯定,但又以现有技术抗辩的基本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纠结之状凸显无疑。发回重审,可能的局面会是重回法院中止诉讼,等待专利无效宣告结果的老路。"行政一元制"确权模式导致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周期过长,亟待对之进行改革。现有改革方案可分为"赋予法院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和"确立专利权当然无效抗辩制度"两类。然而,现有改革方案各有利弊,有的缺乏理论支撑,有的缺乏实效性,且存在较大分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理想的改革方案应当是赋予法院恰当的专利权效力审查权,从而既能使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彻底解决涉案专利权的效力问题,同时又具备理论的支撑且不至于引发司法权与行政权的现实冲突。法院与专利行政部门分享专利权效力审查权具有互补性而非替代性。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并不会过度增加法院的负担,亦不会对专利行政部门职权的行使产生过大影响。同时,我国权力配置始终遵循功能主义原则,在不同机构之间分配具有争议性的权力时,所考虑的是将权力配置给最具有功能优势的机构。赋予法院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审查涉案专利权效力性纠纷的权力符合我国权力配置的原则。最后,我国法院当前审理专利案件的队伍已经较为庞大和专业化,积累了审查专利权效力问题的丰富经验并提升了专业能力,足以胜任专利权效力审查工作。"二元制"确权模式具有合理性与可行性,有望解决我国现行专利确权制度所引发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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