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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黄丽勤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4):119-122,129
共犯关系之脱离可发生于共同犯罪关系存续的所有期间,包括犯罪既遂之后的阶段.成立共犯脱离不要求脱离具有任意性或取得他人认可,但需要脱离者向其他共犯表明脱离的意思,并有效地消除其行为对其他共犯的行为及结果的因果力,以实质上解除共犯关系.对脱离者原则上应按未遂犯论处,但是持间接故意,以及在继续犯、接续犯、连续犯等事实行为可以分割评价场合的脱离者,也可成立既遂犯或者不构成犯罪. 相似文献
112.
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如何认定犯罪中止,司法机关在办理中是仁者见仁,法学人士在讨论研究中是智者见智。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应以行为人自动停止犯罪并有效地阻止其他共犯利用其先前行为继续实施犯罪或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为标准。 相似文献
113.
人身保险合同的中止事由,除了包括保险法的规定外,尚应当包括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垫缴保险费,而垫缴的本息超过保单的现金价值以及保险单质押借款未偿还的本息超过了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两种情形,对此,可以分别采用解释合同法68条及物权法216条等条款予以解决。保险合同的复效不应要求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只要投保人或者其他利益主体交付保险费,人身保险合同即应复效。 相似文献
114.
主张免除严重负债国债务的意见正在得势。免除债务有可能制造“道德风险”对贷款资助的发展项目和计划运用业绩标准 ,把不符合标准的项目和计划中止并免除其债务 ,有助于降低这一风险。在较长一段时间内 ,禁止有关援助机构在从免除债务受益的国家中从事这些以及相类似的项目和计划。 相似文献
115.
周玮 《贵州民族学院学报》2002,(4):64-65
共同犯罪中止认定标准同于单独犯罪。笔者认为 ,根据共犯关系的脱离理论 ,对于二人共同犯罪 ,其中任何一个共犯 ,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 ,脱离共犯关系 ,对于该犯来说都应认定为犯罪中止 ,而另一“共犯”只能作为单独犯罪处置。 相似文献
116.
在商标侵权诉讼中,如果被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原告注册商标并被受理,法院是否应中止诉讼成为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由于我国的注册商标都进行了实质审查,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而若被告在诉讼中对原告注册商标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撤销并被受理,人民法院一般不应中止诉讼,但也有例外. 相似文献
117.
健全民事执行程序中执行不能应对机制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进入民事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的全部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能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执行名义确定的给付义务的情况,称之为执行不能。实践中人民法院针对执行不能的情况,主要有两种应对机制,一种是执行中止制度,另一种是再执行凭证制度。执行中止应对执行不能违背了程序独立价值观,导致弊端丛生;再执行凭证这一形式没有突出的实际功能,其存在不具必然性和必要性。舍弃再执行凭证,完善执行终结制度,是应对执行不能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118.
不能未遂是行为人想通过本来不包含完成犯罪的危险行为以实现犯罪的情形.中止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根据"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的场合.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都属于广义的未遂犯范畴,在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二者的竞合是学术界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应然层面看,应该将其定性为中止犯,但是从实然层面分析,准中止犯符合中国的法治环境,与中国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理论一致,在世界范围的准中止犯立法化的趋势下,引入准中止犯的概念是必要且可行之举. 相似文献
119.
王天一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1):99-109
法国《拿破仑刑法典》关于犯罪未遂立法与德国1871年《帝国刑法典》、1975年《刑法典》关于犯罪未遂立法相比较,尽管在法条文字上存在着有无“障碍”等类似词汇的差异,但均秉持着相同的未遂定义。基于此未遂定义所划分出的具体未遂类型,在命名上或许应当有所区别,而在内容上却相差无几。当我们认清了不存在所谓法国与德国两派未遂立法例的事实,那么建立我国“97刑法”未遂条文与德国未遂立法的关联也就不存在理论障碍。这种关联性一方面可以改正长期存在的对未遂、中止未遂等概念含义的错误认识,另一方面也为用相关德国未遂理论来解释中国刑法铺平了道路。 相似文献
120.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故意犯罪阶段形态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国强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2)
对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进行比较研究, 有助于推动两地之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关于故意犯罪阶段形态的理论及其相关规定方面, 两地刑法主要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之概念及其处罚以及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等三方面存在差异。在上述几个方面, 中国内地刑法与澳门刑法是各有千秋, 各有优劣, 实有相互取长补短之必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