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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32.
在证券市场中,自愿披露是信息披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模式相结合才能构建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我国新《证券法》第84条规定了自愿披露制度、自愿披露信息的内容和标准。该规定与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构成了我国证券市场信息自愿披露规则体系。我国自愿披露制度对披露者的义务规定过于严格,这虽有利于防范披露者违法披露、保护投资者利益,但很可能忽视披露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出现自愿披露违法事件频发和披露者自愿披露积极性不高的矛盾。我国应该通过免责事由规则的制定解决该矛盾。首先,应当将警示性声明确定为预测性信息披露者的免责事由。其次,应当具体化"重大性"信息标准,将非重大性信息确定为所有自愿披露者的免责事由。恰当的信息自愿披露免责事由才能保证投资者和披露者权益平衡。  相似文献   
33.
被害人承诺是一种合法化事由.对大多数仅关涉个人法益的犯罪之承诺具有合法化的效力,但对于人身及生命的法益,尤其是关切于公共的法益则不然.被害人承诺必须在承诺能力、承诺瑕疵、承诺对象、承诺的主观要求等方面符合一定要求方为有效.  相似文献   
34.
我国现行规则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异议事由规定为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但并非凡主张所有权的情形下均成立异议事由,而其他实体权利则包括占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以及债权请求权,且在某些具体情形下需作特殊考虑。  相似文献   
35.
李先伟 《兰州学刊》2011,(2):120-124
2007年修正后《民诉法》确立了案外人异议之诉,但没有规定异议之诉的事由。2008年最高法院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异议之诉的事由规定为所有权和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学界一般认为,异议之诉的事由为所有权和他物权。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异议之诉的事由还包括了债权。异议之诉事由的规范化,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36.
李凯 《现代妇女》2014,(8):149-149
文章以婚姻契约观作为理论基础,对无性婚姻导致离婚进行了理论研究。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性权利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夫妻一方不履行性义务即构成性违约,性违约可以导致一方提起同居之诉或精神赔偿,且可以构成离婚的法定事由。  相似文献   
37.
贺洪波 《创新》2015,(5):102-106
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刑法》第37条具有酌定免刑功能,可以作为独立的免刑事由适用。通说观点得到了司法实践的长期认可和践行。然而,否定论者以刑法第37条立法术语的不明确性、条文位置的非情节性、适用程序的不协调性、适用后果的消极性等理由,对通说观点提出了质疑和批评。但是,经过一番论证表明,否定论者的理由并不能成立,通说观点应当继续坚持。  相似文献   
38.
法发[2009]26号(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并于2009年4月27日发出通知。)  相似文献   
39.
修改后的《婚姻法》确立探视权制度 ,具有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和社会价值 ,但其中一些规定存在的缺陷在实践应用中逐渐显示了出来 ,有待完善。首先 ,探望权的主体范围界定不很科学 ,其权利义务主体应包括子女、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近亲属。而未成年子女和被委托的近亲属亦应有协助行使探望的义务。限制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应对探望协议内容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法律应明确规定中止探望的事由。  相似文献   
40.
段威 《河南社会科学》2012,20(10):26-27
在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制度的适用中,解散事由应不限于公司僵局,公司的性质、目的等均应作为重要考量因素,立法中的"其他途径"应理解为公司内部解决机制;以股东持有表决权达一定比例作为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的要求应予修正;案件审理中应注重调解程序,寻求替代性解决办法,认定解散事由时应立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和特点,进行个案、全面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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