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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近日.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每月通过见习基地向见习毕业生发放。此外.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后,省上统一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相似文献
182.
根据对农村的调查,农民在使用抽水机、粉碎机、碾米机、膨化机等电动机具过程中,人身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正确使用电动农机具防止事故的发生,应注意以下八点。 相似文献
183.
有关人身伤害医学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已经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人身伤害医学鉴定规范化、科学化的根本出路,在于司法机关审判人员素质的提高以及审判人员组成结构的调整。 相似文献
184.
家庭暴力损害赔偿刍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家庭暴力是一种侵权行为 ,而传统的对家庭暴力的防治往往只注重于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致使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充分的法律救济。本文以家庭暴力行为在民法上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着眼点 ,从法律基础、物质基础两方面阐述了家庭暴力损害赔偿法律体系构建的可行性 ,从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社会功能、赔偿范围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家庭暴力损害赔偿的内容。 相似文献
185.
管启飞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5):62-63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比例是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应当承担的具体份额。我国相关法律关于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的规定还存在不明确之处,没有明确规定行人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此外,在实践中,法院一般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来确定其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承担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时,当事人具体承担多大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因而,应确立一种标准,以具体确定当事人在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时所需要承担的具体损害赔偿责任比例。 相似文献
186.
187.
王群 《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14,(1):16-19
我国《代表法》第32条规定了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即非经特定许可或报告程序,不得剥夺或限制代表的人身自由。对人大代表进行刑事审判和适用法定强制措施的主体,从法律文本上说是非常明确的,即只能是人大主席团或其常委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出现了差异,不少地方将人大许可权下放于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身兼不同区域、多级的人大代表的许可主体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乡级人大中受理报告主体在各地执行中不尽相同。对此,应当规范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许可和受理报告的主体适用,以维护法律权威,保障《代表法》的正确实施,使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发挥保障代表履职的功能和价值。 相似文献
188.
189.
精神损害赔偿不会有损自然人的人格尊严,相反能彰显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其基本功能在于对被侵权人予以补偿和抚慰。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功能从本质上决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也决定了间接被侵权人作为独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主体的适格性。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肯定违约行为也能导致精神损害赔偿的同时,将“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这一情形也明确纳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可谓在借鉴域外法的基础上凸显了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是前民法典时代相关民事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的集大成者。从部门法规范衔接角度来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无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立场既无充分的法理依据,也有悖于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所确立的责任承担规则,应当通过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予以彻底否定。 相似文献
190.
姚淑记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54-61
从报应主义转向教育主义是刑罚理念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为顺应此种发展趋势,社区矫正这一保安处分应运而生。在我国,社区矫正从部分地区试点到全国推行已十载有余,而适用社区矫正之前的社会调查工作仍鲜为人知。目前,部分地区已尝试推行了诉前社会调查制度,该制度肇始于美国的“缓刑资格调查制度”,其理论支撑为“犯罪三因素论”和“刑罚个别化”理论。然而,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在顺应刑罚执行轻缓化、人道化、矫正教育化趋势的同时,仍面临着异地社会调查难以执行、调查评估人员专业化程度低、民众的配合力度不足、调查方式过于单一化、调查流于形式以及因调查评估报告可能涉及品格证据而不被采纳等问题,此类问题严重阻碍了诉前社会调查制度应有价值之实现。因此,有必要从建立跨区域社会调查协作机制、对调查评估队伍进行专业化建设、加强制度宣传、植入回避规定等方面出发,构建一条完善该制度的最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