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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受贿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要罪名,国家工作人员的不可收买性是受贿罪侵犯的客体。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商品交易的形式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在经济效应最凸显的领域,也正是腐败现象最容易滋生的地方。本文以拍卖交易中的获利是否属于贿赂为题,围绕受贿罪中的关键因素贿赂的认定进行研究,以期引发学者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思考,为有效惩罚犯罪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62.
政府公务人员要有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的公仆情怀。有了这样的情怀,就会充满感情、生出热情.进发激情,把工作转化为一种责任。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相似文献   
63.
公务车的滥用、公款的大吃大喝,加上采购公务用品中的回扣现象,是老百姓常见的、深恶痛绝的三种腐败现象。东乡县从去年始,正式推出"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软件系统",把上述的"三公"消费纳入电子监控,使全县公车的"车轮子"、公务人员的"嘴巴子"等得到有效管控,群众自然拍手称好。东乡县的经验告诉我们,管好"三公"消费,喊破嗓子不如做好"笼子",将其关进"笼子"。这"笼子",就是铁面无私的电子化监控管理软件系统。任何事情并非管不了,而是有没有、敢不敢下决心、动真格。没有私心才会下决心,有决心才会有办法,有办法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动真格"。一旦真正"动真格",还有什么事情管不  相似文献   
64.
于阳  吴浩 《社科纵横》2013,(12):65-68
受贿罪是刑法贪污贿赂犯罪一章中规定的最重要的罪名之一。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惩治受贿犯罪的刑法立法沿革历程,可以发现1979年的《刑法》、1982年的《决定》、1988年的《补充规定》以及1997年的《刑法》均有对受贿罪具体内容的详细规定,受贿罪立法对于规制此类犯罪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国家立法机关适时对受贿罪构成要件加以修正和补充,基本适应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但今后受贿罪立法还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65.
《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对现阶段严厉打击腐败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理解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准确运用该罪名的关键。本文拟就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作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66.
皖风 《决策探索》2005,(5):23-24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县委书记,4个春节收受下属送来的“过节费”居然超过百万元:一次调整干部收益100多万元:生病一次收到40多万元;主导全县干部调整的县委常委会成了“常为贿”、“卖官场”。2004年冬至这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继王怀忠案件之后阜阳市历史上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作出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67.
《领导广角》2000,(9):55-55
7月18日,四川省渠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该县营盘乡原党委书记李剑萍移送起诉。  相似文献   
68.
反对腐败与廉政建设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c要搞好廉政建设必须反对腐败,反对腐败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廉洁政治,为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和社会政治稳定提供保证和良好的环境。由最高人入法院副院长刘家辟主编、周琳教授等同志为副主编,数十位专家、学者和长期从事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的实际工作者参与撰写,人民法院出版社于1997年12月出版的《中国反腐谦政通鉴》(以下简林《通鉴》,全面、系统地探讨了反对腐败和廉政建设问题,是国内第一部把这两大问题结合在一起加以分析、进行研究的大型理论专著。(通鉴)以马克思列宁王义、毛泽来…  相似文献   
69.
受贿罪是直接危害政治权利运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的犯罪,其本质在于国家公务员将其权力、职务作为交易的筹码获取不正当利益,使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降低,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它是任何一个廉洁的政府都不能容忍的犯罪.立足于现代刑事立法现状,比较中日两国受贿罪的犯罪构成、罪名设置和刑罚种类等,借鉴他人立法之长,对促进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0.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77-184
2016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影响受贿罪定罪量刑的八种特定情节,并赋予它们在一定数额基础上降格升档的功能。非数额情节对于数额的依附性规定,不符合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后实施违背职务行为的程度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部分完全不能影响定罪量刑或只能影响预防必要性的情节亦被赋予了降格升档的功能。因此,应在区分责任刑和预防刑的基础上,以索贿、犯罪人的身份、职务行为的违背程度和造成的危害结果大小等为核心,建立数额与情节二元标准实质并立的定罪量刑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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